第二节 论喜欢受到赞美及喜欢值得赞美,并论害怕受到谴责及害怕应受谴责(第4/10页)

在这种场合,甚至在那些不可能被指望特别有什么感性的人物身上,自知应受责备所引起的憎恶感,似乎完全征服了恐惧责备的心理。为了减轻内疚所引起的自我憎恶感,为了多少安抚自己良心的呵责,他们自愿站出来诚心接受他们自知罪有应得的谴责与惩罚,虽然他们原本可以轻易地规避这谴责与惩罚。

只有最轻浮与最肤浅的人,才会因获得他们自知完全不应受的赞美而大为欣喜。然而,甚至非常坚毅的人,在受到不该受的谴责时,往往也会感到痛心疾首。没错,即使是最普通坚毅的人,也很容易学会藐视某些时常在社会中流传得沸沸扬扬,但由于它们本身的荒谬与虚伪,总是会在短短的几个礼拜或几天内逐渐消失的愚蠢流言。但是,一个清白无辜的人,当他遭到严肃但不实的指控,将某一罪行归咎于他时,即使他比平常人坚毅,往往不仅会大感震惊,也会感到极端伤心难过;尤其是当那样的指控很不幸地获得某些机缘凑巧的间接情况支持,以至于使它看起来可能有几分真实性时。他极感屈辱地发现,竟然有人会以为他的品格是这么卑鄙,以至于认定他会犯下那样的罪行。虽然他十分清楚自己的无辜,不过,光是那样的指控似乎便时常可以使他的品格蒙上一层不名誉与耻辱的阴影,甚至在他自己看来也是如此。另外,对如此粗暴不公的伤害,他所感到的正当的愤怒,本身就是一种很痛苦的感觉,更何况他不仅往往不适宜,有时候甚至不可能发泄这种正当的愤怒。不会有什么比无法排解的激烈怨恨更使人感到痛苦。清白无辜者所可能蒙受的最残酷的不幸,莫过于遭到诬告,乃至被套上某一不名誉或可憎的罪责,而被送上绞刑台处死。在这种场合,他心里的痛苦,往往大于那些实际上犯了类似的罪行而同样遭受绞刑的人心里所感受到的痛苦。某些素行不良的匪徒,诸如普通的偷鸡摸狗与拦路抢劫之辈,对于他们自己的行为,往往不觉得有什么卑鄙恶劣之处,因此从来不会感觉到良心的呵责。他们向来习于把绞刑视为一种可能落在他们身上的命运,不会为这种惩罚的公正与否费心伤神。所以,当他们遭到这种命运时,会自以为他们只不过不像他们的某些同伴那样幸运罢了,从而会自认倒霉地服从他们自己的命运;他们的心里,也许除了由于畏惧死亡而产生的不安外,不会有其他的不安。然而,我们时常看到,甚至这种下贱无耻的恶徒也能够极其轻易而且彻底地克服死亡的畏惧。相反,清白无辜者的心里,除了由于畏惧死亡而可能产生的不安外,还会因他自己对所受到的不公平对待感到义愤填膺而大受折磨。他极感憎恶地想到这惩罚将使他在死后留下骂名;他怀着极为剧烈痛苦的心情,预见他的至亲好友们此后在想起他的时候,所感到的将不是惋惜与爱怜,而是丢脸,他们甚至将极端憎恶他那被认定为不名誉的行为,于是,包围他的那种死亡的阴影,看起来似乎比寻常地狱的自然颜色更为黑暗,也更为阴郁朦胧。为了人类心灵的平静,但愿这种致命的意外,在任何国家都很少发生。但是,实际上,在所有国家,甚至在司法制度一般来说相当完善的某些国家,有时候也会有这种意外发生。不幸的卡拉斯[1],一个比平常人更为坚毅的人,虽然完全清白无辜,却因被认定谋杀自己的儿子,而在土鲁斯被刑轮打断四肢后投入火堆中烧死,他最后的一口气,与其说似乎被他用来抗议惩罚的残酷,不如说似乎被他用来抗议他所蒙受的冤枉将污辱他死后的名声。在他的四肢被打断,即将被投入火堆烧死时,那位在行刑过程中照料他的法师,劝勉他忏悔犯了他所以被判处死刑的罪。卡拉斯说,我的神父,难道您真能使您自己相信我是有罪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