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第4/11页)

当天下午四点钟,拜伦藏在一旁,看见一辆汽车开到后停下,押送人和那个他知道名叫布朗的人从车里钻出来朝小木屋走去。现在布朗没戴手铐了,拜伦看着他们走进小木屋,押送人把布朗往前一推,推进了门。然后门在布朗背后关上了,押送人在台阶上坐下,从衣兜里掏出旱烟袋。拜伦站起身。“我现在可以离开了,”他想,“我可以走了,就是现在。”他隐藏的地方是先前那幢大屋子耸立的草坪旁边的一处灌木丛。树丛对面拴着一头骡子,从小木屋和大路上都看不见。旧马鞍后边绑着一口破旧发黄的仿皮革的箱子。拜伦跨上骡背,转身上路,头也没回。

在斜阳照耀的宁静下午,略带红色的大路向一座小山爬去。“唔,我可以翻山越岭,”他想,“我可以翻山越岭,男子汉能够办到的。”周围安宁沉静,他在这地方生活了七年,一切都很熟悉。“一个男人似乎什么事都可以承受。甚至他没干过的事也能承担下来。他还能忍受这种想法:有些事他简直就无能为力。甚至干不了躺下哭泣不愿再干的念头他也能忍受。他能忍着不回头看一眼,尽管他知道回不回头对他无足轻重。”

山势往上升,直升到山顶。他还从未见过大海般的景象,因此他想:“这像是一片虚无飘渺的边沿所在。我要是跨越它,便会掉进无底的深渊。在那儿树木看上去像是别的东西,也被叫作别的名目,不叫作树木;人也一样,不称作乡亲们,而被叫作别的名字。而拜伦·邦奇不一定还是拜伦·邦奇,也许不再有拜伦·邦奇了。拜伦·邦奇和他的骡子摔下去会粉身碎骨,如同海托华牧师讲的那样,会像往下滚的石头,愈往下速度愈快,快得着火爆炸,末了连一星半点渣儿都溅不到地面。”

可是到了山顶后他开始看见山边呈现出熟悉的景象:树木仍是树木,前面还有望不尽走不完的路,他这血肉之躯,还将永远永远走下去,走在不可改变的大地上,走在逃避不了的两条地平线之间。这一切慢慢呈现在眼前,既不怪诞也不可畏。就是这样。他算什么,在它们面前他渺小得等于零。“它们不知道我,也不把我当回事,”他想,“它们仿佛在说好吧,你说你受了苦。就算是吧。可是首先,我们听到的全是你自己说的没有证据的话。其次,你只是说你是拜伦·邦奇。第三,你只是今天,现在,这一分钟,把自己叫作拜伦·邦奇的人……唉,”他想,“如果这便是一切,我何必掉回头去看,不看心里更坦然。”他带住骡马,在马鞍上转动了一下。

他没意识到已经走了这么远,山岭会如此高。七十年前新开垦出来的一片广阔地面呈现在他眼前,看上去像个浅碗,就隔在他与对面的山岭之间,而杰弗生镇恰好坐落在对面山上。可是如今,这片平地已被零散的黑人小木屋、一块块菜园和死寂的荒地分割得七零八落,水土流失之后显得坑坑洼洼,杂乱地长着橡树、檫树、柿树和带刺的灌木丛。然而在它的正中央地带耸立着一圈橡树,尽管圈内当初修建的楼房没有了,橡树还同楼房在时一样耸立着。他从站立的地方,几乎看不清火烧的痕迹,要不是那些橡树、马厩的废墟和那边的小木屋,他甚至辨别不出楼房往日所占据的地面。他正朝那个小木屋眺望。小木屋静静地坐落在夕阳余晖里,像个小玩具,坐在台阶上的押送人也同玩具相仿。拜伦正眺望着,忽然看见一个人像玩魔术似的从屋后蹦出来,一出小木屋就摆出跑的姿势,拔腿就跑,而坐在屋前台阶上的人仍毫无疑心,呆坐着没有任何动静。拜伦侧身坐在马鞍上,好一会儿没有动弹,只看着那小小的人影越过屋后光秃秃的山坡朝树林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