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

在星期一的晚餐桌上,城里人议论纷纷,但谈论得更多的不是克里斯默斯是如何逃跑的,而是他逃脱后干吗要去那个地方躲藏;他准知道人们会追到那儿去的,而到最后那个时刻他干吗既不投降又不抵抗。看来他像是横了心,周密地计划了这次听其自然的自杀行动。

他最后为什么要逃往海托华的住宅,众说纷纭,看法不一。“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呗,”心直口快、不动脑筋的人这样说,同时忆起往日那些关于牧师的传闻。有的人则认为那纯属偶然;还有的人说,这是那家伙聪明的表现,谁也不会怀疑他去了牧师家,要不是有人看见他穿过牧师的后院跑进了厨房。

加文·史蒂文斯的见解与众不同。他是地方检察官,哈佛大学毕业生,该学府的优秀生联谊会的成员,个儿高高的,动作灵活,老在抽旱烟袋,一头散乱的铁灰色头发,常常穿着松垮垮的没熨平的暗灰色衣服。他出生在杰弗生镇上的一个古老家族,前辈拥有奴隶,他祖父认识伯顿小姐的祖父和哥哥(同时也憎恨他们,曾为他们的死去公开向沙多里斯上校表示祝贺)。他以一种随和缄默的方式与乡里人、选民和陪审团成员相处,常常可以看见他在那些乡村小店的门廊上蹲在穿工装的人们中间,哪怕是夏日炎炎也一蹲就是一整下午,以他们惯用的言语同他们瞎扯闲谈。

就在这个星期一晚上九点钟,从南行列车走下一位大学教授,他是史蒂文斯的哈佛同学,现在邻近的一所州立大学执教,专程来同老朋友一起度几天假。他一下火车就看见自己的朋友。他相信史蒂文斯是到车站来迎接他的,却见他正同一对模样古怪的年老夫妇谈话,招呼他们上车。教授打量着他们,见那老头儿肮脏瘦小,蓄着短短的山羊胡,仿佛陷入了强制性昏厥;老妇人准是他妻子,身形矮胖,她的面孔在一根不断晃动的弄脏的白羽毛下边像堆生面团,身穿一件式样过时的丝绸衣裙,不成个形体,颜色怪诞得不伦不类。教授一时不胜惊奇,停步看见史蒂文斯将两张火车票递到女人手里,像递给一个小孩;他继续走近,仍未被朋友瞧见;车站司旗工把老两口扶上车厢连廊时,教授偶然听见史蒂文斯最后讲的几句话。“是的,是的,”史蒂文斯说,安抚地扼要重述,“他会由明天上午的火车运到。我负责安排。你只管回去安排葬礼和坟地。你照顾好这老头儿回家,让他上床休息。我保证把那孩子载上明天的早班火车。”

这时火车开始启动了,史蒂文斯转过身来才看见教授。一坐上进城的车,他就开始讲述这个故事,等他讲完时他俩早已坐在史蒂文斯家的阳台上,他把来龙去脉简要地告诉了教授。“我想我知道他最后逃往海托华家躲起来的原因。我认为原因在他外祖母身上。他们再次押他回法院之前,她恰好去过他的牢房:她和他的外祖父——那个疯狂的老头子想把他处以私刑——从摩兹镇专程赶来。我不认为老妇人来时抱有任何搭救他的希望,任何具体的想法。我相信她的愿望只是要他死得‘体面’,用她的话来说。体面地按法规、由警察当局绞死,而不是被烧死,乱棒打死或者活活地被什么东西拖死。我想她来这儿的目的只是监视老头儿,怕他煽风点火把事闹大,所以她不敢让他走开一步。你明白吗,并不是她怀疑克里斯默斯是她的外孙。她只是没抱希望,不知道该如何指望。我猜想,过了整整三十年,产生希望的机制不是二十四小时内就能重新启动、再次运转的。

“但是我相信,一旦被那老头儿的疯狂和愚顽的浪潮推动,她也不知不觉地卷了进去。于是他俩一起到了这儿。星期天早上大约三点钟乘早班车到的。她没设法去见克里斯默斯,也许是由于她一直在监视老头儿。可是我不这么想。我认为那时产生希望的机器还未开动。启动的时刻直等到今天早上婴儿出生在小木屋的时候,可以说就生在她的面前,而且也是个男孩。这之前她从未见过这位年轻的母亲,完全不知道婴儿的父亲;她的外孙长成人后她也从未见过。当孩子呱呱坠地时,那往昔的三十个年头便被抹掉了,不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