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第2/8页)

他徘徊在屋子周围想找个入口进屋,不时发出最深沉的挑战号角,但每次当他从我身边走过之时,我都会轻声呼唤他。“佩特,到这儿来,佩特。放轻松,孩子,没事儿了。”

他知道我在那儿,还瞄了我两次,但仍然决定不理我。猫这种动物,一次只能处理一件事,他现在正有要紧事要做,没时间和我耳鬓厮磨。然而我知道,等他情绪缓和些,自然会走到我身边来的。

就在我蹲坐在地上,等待时机的当口,我听到从他们的盥洗室里传出了水声,我猜他们已经去清洗了,留下我一个人在起居室里。我当时突然冒出一个很恐怖的念头来:如果我偷偷潜入,把我自己那个无助身躯的喉咙一举割断,会怎么样?不过我终于还是抑制住了这个念头。我没那么好奇,而即使情况确实绝对非常有趣,自杀也是一个最后迫不得已才去尝试的实验,如此不该做的事,还是算了吧。

但我永远也想像不出那会是个什么情形。

再说,无论出于什么目的,我都不想走进去。我兴许会撞上迈尔斯的——我可不想跟一个死人有任何关系。

佩特终于在我的面前停了下来,就距离我大约三英尺,刚好够不着的地方。“再来?”他说道——意思是:“让我们打回去,给那些下流坯们来个大扫荡。你攻他们的上盘,我攻他们的下盘。”

“不,伙计,演出到此为止。”

“噢,别这样!”

“是回家的时候了,佩特。到丹尼这儿来。”

他坐下来开始清理自己的皮毛。当他抬头看我之时,我伸出我的胳膊,而他则跳进我的怀里。“在哪儿?”(“狂欢开始的时候你究竟跑到哪儿去了?”)

我把他带回车里,然后放他在驾驶座上,那是仅剩的空位了。他闻了闻放在他平时专位上的那些硬件,又用谴责的目光四下扫视了一番。“你必须得坐在我腿上,”我说道,“不要再大惊小怪的了。”

当我们拐上大街之后,我点亮了车灯,随后我转向东,头朝大熊湖女童子军营地的方向开去。在最初的十分钟里我就陆陆续续丢弃了一部分富兰克的部件,直到足以让佩特坐回到他本来的位子上,这样对我们两个来说,都适合得多了。几英里之后,我把车厢地面清理干净,然后便停下来,找了个防洪渠,把全部笔记和设计图尽数推了下去。至于轮椅的底盘,我一直没处理它,直到我们确实进入山区,这才看着它跌入深深的峡谷之中,造成了不错的音响效果。

大约凌晨三点的时候,我把车开进路对面一个机动车停车场,就在前往女童子军营地的三岔路口再往下一点点。我租了一间小屋作休息用,然而那价钱也着实太高了些——结果佩特差点把事情搞砸,因为佩特刚把头伸出来,正打算发表一些评论,屋主就走了出来。

“几点了,”我问他道,“从洛杉矶来的晨信现在到了吗?”

“直升飞机七点十三分到,就在那边画了白圈的地方。”

“好极了。七点整的时候叫我一声行吗?”

“先生,在这儿,如果七点左右你还能睡得着的话,那你真是比我强多了。不过我会把你的名字写在记事簿上的。”

八点以前佩特和我就已经吃过了早餐,我还洗了个澡,刮好了胡子。我在日光下仔细打量着佩特,最后得出结论说,他几乎毫发无损地经历了那场战争,只除了一两处可能的擦伤。我们退了房,我把车开上了前往营地的私家路,山姆大叔的邮车就在我前面拐进这条路。我想,今天一定是我的幸运日。

我一生之中从未见过这么多的小姑娘,她们就像小猫一样在我周围飞掠而过。在她们那一身绿色制服的映衬下,看上去竟全都如此相似,简直分不出谁是谁。那些我一路经过的女孩子们都想看一看佩特,尽管她们中的大多数只是羞涩地望着,并不上前来。我去了一个挂着“总部”标牌的小屋,在那儿,我跟另一位没穿制服的童子军说了一会儿话,她显然不再是个小姑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