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第二天晚上,1970 年 12 月 3 日,我打了一辆出租车,在距离迈尔斯家一个街区的地方下了车。时间还早,绰绰有余,因为我也不知道头一回我到这儿的确切时间是几点,所以最好早点来。当我走近他家的时候,天早就黑了,但我只看到他的车停在路旁的围栏边,所以我退回去 100 码,找到一个可以监视到一段路面的地方,停下来,静静等待。

过了约莫两根烟的工夫,我看到另外一辆车在迈尔斯的车旁刹车,然后停下来,亮起车灯。我又多等了几分钟,随后急急忙忙向车那边走去。是我的车。

我没有车钥匙,但这没什么困难的。我过去总是一头埋在工程设计的问题里而忘记带车钥匙,因此老早就养成了一个习惯,放一把备用钥匙在汽车行李厢下面的凹槽里。于是我搞到车钥匙,爬回到车里。我原来是把车停在稍有些角度的坡上,车头冲下,所以,不用开灯,也不用发动引擎,我让它渐渐滑行到角落里,在那儿转了个弯,然后我启动了引擎,但还是没有开灯,转去迈尔斯家后巷正对着他车库的地方停好车。

车库上了锁。我透过脏兮兮的窗户往里面窥视,看见一个盖着被单的东西立在那儿。从它的轮廓上我一眼就认出,那就是我的老朋友,灵活富兰克。

车库的门不是修来用做防御设施的,根本抵御不了一个手持铁轮箍而又下定决心的男人——至少在 1970 年的加利福尼亚没这回事。撬门只花了我几秒的工夫,而为了方便我搬运、方便把富兰克塞进我的车里去,我必须把它拆成碎片,耗费在这上面的时间可就长得多了。不过,我首先检査了一下富兰克,发觉笔记和设计图都在,就在我怀疑他们可能在的地方——这些都是真的,原件。所以我把文件从里面拉出来,全数倒在车厢里,然后才开始解决富兰克本身。没人能跟我一样清楚地知道他是如何组装起来的,而使我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拆卸速度的原因在于,我并不在乎这会对它造成多大的损害。尽管如此,我还是忙得像单人乐队一样,足足忙了几乎一个小时。

我把最后一块拆散了的部件——轮椅的底盘,塞进汽车的行李厢里,然后把车后盖放了下来,我知道盖不上,但只要车子还能开也就行了。刚安顿好这边,就听到佩特开始哀号起来。为了拆散富兰克,可是花了不少我时间,我冲自己骂了一句,便急急忙忙地绕过车库,直奔他们的后院。这时,骚乱已经开始了。

我曾经对自己许诺过,一定要好好享受一下佩特旗开得胜的每一秒,但我还是做不到。后门开着,灯光如水般倾泻在纱门上,我能听到奔跑声、碰撞声,佩特那令人胆寒的战争宣言,以及芭拉的尖叫声,可他们根本处在我的视野之外,根本不给我过把瘾的机会。于是我蹑手蹑脚地潜行至纱门边,希望能看一眼战斗现场,一眼也好。

那该死的纱门居然钩住了!那是惟一一件没能按照计划实施的事。于是我疯狂地在口袋里翻找起来,为了打开我的小刀甚至还不小心伤了指甲——我把刀尖插进门缝,然后把钩子挑开,而此时此刻,佩特正如表演绝技的摩托车手冲出跑道撞上防护墙一般撞到了纱门上,还好我及时地闪到一边,恰好给佩特让出一条路来。

我扑倒在玫瑰花丛的后面,也不知道迈尔斯和芭拉会不会甚至企图追到门外来。我对此深表怀疑,我可不想在他们的地盘里冒那个险。然而我还有一大堆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留意呢,真是太忙了。

我一在花丛后面站住脚,就溜边绕到房子的一侧,我想要避开那大开着的门和从门里倾泻而下的灯光。然后嘛,我要做的就是等待佩特安静下来。我可不会在这个时候去碰他,更肯定不会试图把他抱起来。我太了解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