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第4/11页)

太晚了,所以我任由他发现我的秘密。“丹尼,”他的声音听上去怪怪的,“这东西是不是它看上去的……那种东西?”

“它看上去是什么?”

“金子。”

“没错。”

“你从哪儿弄来的?”

“我买的。”

他摸索着,体验那纯金十足的柔软,如油灰般的细腻,然后掂量了一番。“哎呀!丹尼……仔细听我说。我要问你一个问题,你他妈的最好给我仔细点回答。因为对一个向我撒谎的客户来说,我毫无用处。我会把他丢进垃圾桶里去,而我也不会成为任何重罪的共犯。你是否是通过合法手段搞到这些东西的?”

“是的。”

“也许你没听说过 1968 年的黄金储备法案吧?”

“我听说过,但我是合法地弄到那些金子的。我打算把它卖给丹佛造币厂,换成美元。”

“也许,有珠宝商执照?”

“没有。约翰,我告诉你一个简单的事实,不管你信是不信。我的的确确是从我来的那个地方在柜台上正正经经地买来的,合法得就像呼吸一样天经地义。现在我想把它兑成现钱,越快越好,我知道把它留在身边是违法的。如果我就这么去造币厂,把它放到柜台上,告诉他们称一称金子的重量,他们能把我怎么样?”

“不怎么样,从长远的角度来讲……如果你一口咬定是‘头晕目眩一时糊涂’,他们肯定会立马让你的生活陷入不幸的深渊。”他又瞧了一眼金子道,“我认为你最好是在它上面弄上些土。”

“把它埋起来?”

“倒也不用这么出格。但如果你跟我说的都是真的,你应该是在山里面找到这东西的。探矿者通常都是在那里找到金子的。”

“好吧……随便你怎么说了。我是不介意一些小小的善意的谎言啦,反正无论如何这是合法的矿产就对了。”

“但是,难道这是个谎言吗?你第一眼看到这些金子是什么时候?它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你的私人财产的?”

我试图回想。是在我离开尤马的同一天,那是 2001 年 5 月里的某一天,大约两周前吧。

“还是这么着吧,约翰……我最早见到这些金子的日期是……是今天。1970 年 5 月 3 日。”

他点点头道:“所以你就在山里发现了这东西。”

沙顿夫妇在俱乐部里过夜,逗留到星期一早晨,所以我也在此过了一夜。俱乐部里的其他成员都很友善,然而他们对我的个人事务表现出了非比寻常的不爱多管闲事,比我所遇到过的任何一个团体都更加尊重别人的隐私。我了解到,这一点正是构成天体营中标准礼仪的基础部分,而同时,这也使他们成为我一生之中所见到的最谨慎、最有礼貌的人。

约翰和珍妮有他们自己的小屋,所以我就睡在俱乐部会所宿舍里的一张简易帆布床上,那儿还真他妈的冷清。第二天早上,约翰给了我一件 T 恤衫和一条蓝色牛仔裤,我自己的衣服则包裹着金子放在他车上后备厢的一个包里——那辆车的牌子可是大名鼎鼎的王牌美洲豹。我只能告诉自己说,他绝对是个不便宜的狡诈律师,但其实,我早就从他待人接物的态度上看出这一点来了。

我跟他们一起在那儿过了一夜,没到星期二我手里就有现金了。我再没扫那些金子一眼,然而在其后的几个星期内,约翰转交给我确切的与那些金条等值的现金,当然扣除了授权下黄金买卖的标准佣金。我知道他没和造币厂直接交易,因为他总是直接交给我黄金买家开出的凭单。他从未扣除他自己应得的服务费,而他也从不打算告诉我交易的细节。

我倒不在乎。一旦我有了现金,就立刻忙碌起来。第一个星期二,1970 年 5 月 5 日,珍妮开车载着我四处转了转,我便在旧商业区租了个小阁楼。我在屋子里装备了一台绘图桌,一个工作台,一个行军床,以及他妈的其它一些小玩艺儿。屋里早就通好了水、电、煤气,还有一个动不动就会塞住的厕所马桶。我不想再配备什么别的家具了,我必须省下每一角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