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第2/11页)

“OK。你怎么到这儿来的?而你又干吗穿成那个样子?”

“老实讲,我也不大清楚自己是怎么到这儿来的,而且我肯定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我突然就中了邪了。至于说到我的衣着……我猜,你可以称之为个人的怪癖吧。嗯……就像你们现在穿衣服的方式,或者说是,不穿衣服的方式。”

他低下头瞄了自己一眼,然后咧开嘴笑了。“噢,是了。我很清楚我妻子和我穿衣服的方式……或者说是,不穿衣服的方式……在某种情况下,的确是需要一些解释。不过,我们还是宁愿让非法入侵者先做出个解释来。你瞧,你不属于这儿,穿成那个样子,而我们呢——嗯,就是我们现在这个样子,你看到的。这是丹佛阳光俱乐部的基本装束。”

约翰和珍妮·沙顿是那种老于世故、处变不惊、又很友善的人,他们甚至有心情请一位能搅得天下大乱的人来喝茶。约翰很明显并不满意我那可疑的解释,因而想要严密地查问个清楚,但珍妮阻住了他。我一口咬定我是“头晕目眩一时糊涂”这个说法,说我最后记得的是昨天晚上我还在丹佛,在新布朗宫。最后他说道:“好吧,这很有意思,甚至可以说很刺激,而我认为,等有人要去圆石镇的时候,倒可以送你一程放你在那儿,然后你可以搭公共汽车回丹佛。”他又看了看我道,“但如果我就这样带你回俱乐部的话,大家都会非常非常好奇的。”

我低下头看看自己。我穿着衣服而他们没穿,这个现实一直使我感到尴尬不安——我是指,这让我感觉有毛病的人是我而不是他们。“约翰……如果,我也把衣服全脱掉的话,事情会不会简单一些?”想想将要遇到的情形,这并不会使我感觉不适。我以前倒从未去过什么天体营,看不出那有什么意思。但是恰克和我曾在桑塔巴巴拉度过几个周末,也在拉古纳海滩玩过一回——在海滩上裸露肌肤还情有可原,可在其它任何地方就没意思了。

他点点头道:“那当然了。”

“亲爱的,”珍妮说道,“他可以当我们的客人。”

“嗯……是了。我惟一的爱人,你这个小甜甜,混到人群里面去吧。混进去,然后想法让大家都知道我们在等一位客人从……从哪儿来好一些呢?丹佛吗?”

“哦,从加利福尼亚来吧,洛杉矶。我其实就是从那儿来的。”我几乎说出‘大洛杉矶’来,然而很快我便意识到必须随时注意自己的言辞,正如“电影”不再是“抓紧戏”了。

“从洛杉矶来,这个再加上‘丹佛’,足够了。我们称呼彼此只用名不用姓,除非你要人家那么称呼你。所以,我的宝贝儿,你把话传开去,假装是早就众所周知了一样。然后,大约半个小时以后,你需得到门口跟我们会合。不过还是先到这儿来一趟吧,带着我过夜用的包来。”

“干吗要带那个包呢,亲爱的?”

“为了把那些化装舞会用的戏服给藏起来嘛,即使是对任何像丹尼所自称的那种怪人而言,这玩意儿也还是太引人注目了。”

我站起身来,立刻走进树丛中去宽衣解带,趁珍妮还没走开之际。因为一旦珍妮·沙顿离开了,我就没有任何借口故作羞怯,非得找个带锁的更衣间脱衣服不可。我必须要这么做,我可不能当着别人的面脱衣服,那样会暴露我带着价值两万美元的金子在身上,我这可是不折不扣的腰缠万贯啊。按照 1970 年的标准,每盎司金子要卖六十美金呢。脱衣服倒也没用多久,因为我已经把金子弄成了一条腰带,而不再是一堆金线了:当年我买了金线之后,第一次洗澡就觉得把那堆线穿上脱下地太麻烦,于是才去把它弄成腰带模样。我把它绕了两圈,然后在前面打了个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