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第6/11页)

特威彻从镜中看到我一直盯着他瞧,便径自转过身来冲我说道:“有什么不妥之处吗?”

“没什么。哦……您就是特威彻博士吧,对不对?在大学里?”

“丹佛大学,是的。我们以前见过吗?”

我几乎疏忽了,忘记他在这个年代是在本市的大学里教书,要同时记住两个时代的事可是有些困难的。“不,博士,但我听过您的课。您可以说我是您的一个追随者吧。”

他的嘴角抽动着,露出一丝微笑,但仅此而已。从这一点以及其它一些事情上我了解到,他还没到成天心神不宁地需要人家奉承的地步,那个年纪的他清楚地了解自己,他所需要的只是自己加以证实罢了。“你肯定没把我跟哪个电影明星搞混吗?”

“噢,没那回事!您是哈伯特·特威彻博士……一个伟大的物理学家。”

他的嘴角又抽动起来:“不如我们只说是,一个物理学家。或者说,是正在尝试着做到这一点。”

我们聊了一会儿,在他吃完他的三明治之后,我又试图继续和他聊下去。我对他说如果我有幸能请他喝上一杯的话,绝对是莫大的荣幸。他摇了摇头道:“我根本就很少喝酒,天黑之前更是绝无可能。无论如何谢谢你的好意,见到你很高兴。要是你哪天在校园附近转的话,不妨顺便来我的实验室一聚。”

我回答说我会的。

但我没在 1970 年(第二次)搞出很多情况来,因为我明白,总之,大多数有可能认出我的人都在加利福尼亚。我下定决心,要是真再碰上什么熟面孔的话,我会冷冷地瞪他们一眼,死不承认,然后想法迅速脱身——绝不冒险。

然而,有时一些小事也会带给你不少麻烦。像上次,我的拉链卡住了,而那仅仅是因为我早已经习惯于更为简便更为安全的粘接闭合式穿衣法。有很多这类让我怀念的小事,不过六个月的时间,我就把学来的许多新事物当成是理所当然的了。刮胡子——我又得回到天天刮胡子的日子了!有一回我甚至得了感冒,这可怕的来自过去的幽灵之所以会缠上我则是因为我忘记了在雨里衣服是会淋湿的。我真希望那些矫揉造作的所谓美学家们,那些鄙夷科技进步、对过去美丽的女上司说三道四的家伙们,现在可以跟我一起受苦——盛在上面食物会逐渐变冷的盘子,必须洗熨的衬衫,当你需要时总是蒙了一层水汽的浴室镜子,鼻涕流个不停的鼻子,脚下的灰尘,肺里的灰尘——我早已经习惯于更优越的生活环境,而 1970 年,当我真正回到这个年代之时才发觉,于我而言它已经变成一系列小小的挫败。

但是,狗会习惯于身上的跳蚤,我也一样。1970 年的丹佛是个离奇而有趣的地方,很有一股不错的复古风味,我开始喜欢上这种风格了。没有当年(或说将来)我从尤马赶至丹佛时,过去(或说将要)在华而不实的新计划下那错综复杂如迷宫般的城市格局,现在这里只有不到二百万人口,街上还有公共汽车和其它交通工具在穿行——还有真正意义上的大街,我毫不费力就找到了卡来西科区。

丹佛仍旧正在逐步适应在国家政府中占据一席之地的滋味,而它对于自己所扮演的角色却并不感到高兴,就像一个第一次穿上正式晚礼服的小男孩。它的精神仍旧渴望着高筒靴和西部音乐之夜,尽管它也知道自己必须长大,成为一个国际大都会,有大使馆,有间谍,有美食家云集的著名餐馆。这个城市到处都是仓促而就的建筑物,里面住着无数官僚、说客、联络人、秘书、打字员和奴才。建筑物以极快的速度纷纷拔地而起,快到每栋大楼都冒着墙里可能困着一头奶牛的风险——因为建得太快,连围栏里的奶牛都来不及跑。尽管如此,城市不过是从欧柔拉往东扩展了几英里,汉德森往北几英里,小屯往南几英里——在你到达航空学院之前还有一段开阔地呢。在西部,当然了,城市渐渐融入一片乡村的景致中,而联邦当局正不停地挖地道,打算一直通到山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