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防御的方式(第2/3页)

4.民众武装或民兵是一种较独特的防御手段。

5.我们还可以将同盟者当成防御方的最后支柱。我们在这里所说的同盟者并不是进攻方也有的一般的同盟者,而是指同某个国家的安危存亡有着切身利害关系的同盟国。只要了解一下当前欧洲各国的情况,我们便会发现,国家和民族的各种大小的利益都是错综复杂且变化多端地交织在一起。

如此一来,每个这样的交叉点便成了一个起着稳定作用的结,因为在这种结上,一个趋向是另一个趋向的平衡力量;这些结又紧密联系成较大的整体,任何变化都必然会对这种联系产生一定的影响。所以,各国之间关系的总和便呈现出有利于整体上的维持现状,而不是让它发生变化。换句话说,这种关系存在着维持现状的倾向。

我们认为,应该按照上述这样的理解来理解政治均势,而且但凡许多文明国家进行多方面接触的地方,都会自然产生这样的政治均势。

对于共同利益要求我们维持现状的这种倾向究竟会产生多大的作用,这是另外一个问题。当然,个别国家之间的关系会发生变化,有些变化会让整体更容易发挥这种维持现状的作用,而有些变化则会让整体难以发挥维持现状的作用。

在前一种场合中的变化是维持政治均势的力量。由于它们和共同利益的倾向保持一致,所以,它们也会获得共同利益中的大部分,而在后一种场合中的变化则是一种病态。它是个别部分在积极活动,是一种真正的病态。在由许多国家组成且关系并不牢靠的整体内出现这种情况,是不足为奇的。

所以,如果有人说,在历史上曾有些国家能够获得对自己有利的重大变化,可是整体的维持作用却不发挥作用,连尝试制止这种改变的行为也没有,甚至有些国家还凌驾于其他国家之上,几乎成为整体的绝对统治者。

对此,我们认为,虽然有这样的情况存在,但这并不能证明共同利益要求维持现状的倾向是不存在的,它只能证明这个倾向的作用在当时力量不够强大。这正如向这一目标的引力与向那个目标的运动并非一码事,我们不能因此说明这种引力是不存在的。

我们认为:要求维持均势的倾向就要维持现状。当然,我们是以现状中的均势作为前提的,因为一旦均势状态遭到破坏,一旦紧张局面出现,维持均势的倾向也可能随之发生变化。不过,如果从本质上看问题,那么该变化总是涉及一小部分国家,却不会涉及大多数国家。所以,我们可以断定,大多数国家都深知各自的生存始终由各国的共同利益来维持和保证的,而且可以肯定,任何一个与整体保持一致的国家在自卫时,获得支持的国家数量要远远多于反对它的国家数量。

谁若是嘲笑这些研究,谁便是抛弃哲学上的真理。然而,虽然哲学上的真理让我们了解事物基本要素之间的互相关系,但是如果不对偶然现象加以考虑,而试图从这种相互关系中去得出能够支配每个具体情况的法则,这也是不合适的。

但是,谁若是在逸事趣闻上徘徊,并用这些东西来编纂历史,时时从个别现象出发,从细节问题入手,并且只以寻找最直接的原因为目的,从不深入研究总的在根本上起支配作用的关系,那么他的看法只在个别事件上有价值。对这种人来说,哲学对一般情况所规定的一切,自然是难以设想的了。

如果说不存在维持均势的倾向,那么许多文明国家就绝对不会在较长时间内共同存在,它们将会合并成一个国家。既然现在的欧洲已经存在了1000多年,这便是共同利益维持均势的倾向所产生的结果。

如果整体并非永远地维护每个国家,那也是这一整体中的不正常现象,但是这种不正常现象并没有破坏整体,而是被整体消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