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党争的发酵:山东巡抚之争(第2/11页)

而另一方面,毓贤同志又很清廉。他从来不贪污,也不受贿,你要塞给他几两银子他一定比手着火了还急,所以他的个人财产一直只有几包破衣服而已,这也是有史料为证的。慈禧之所以选中毓贤,并不只是因为他是一个“老山东”官僚,而是因为这个人在治理“盗贼”上确实有一套,在普通百姓中官声也很好,是个“传统意义上的好官”,希望他能够成功救火。

这就是毓贤。在我看来,与其说毓贤是一个“酷吏”,倒不如说他是一个“媚吏”。这样的官在当时是比较常见的,表面上胆子很大,冷酷无情。实际上,他们的胆大是建立在“为了升官不顾一切”的心理基础上的,其实是个内心虚弱的人,表面上浩然正气,骨子里的“官胆”却很小,官场上一点点涉及顶戴的风吹草动都会让他们惶惶不安。他们并没有自己为官的操守和原则,“向上看”就是为官最大的秘诀,所以很多表面上看来互相矛盾的官品和行为在他们身上同时出现就一点都不奇怪了。

就毓贤同志来说,他的“清廉”是为了讨好朝廷,“滥杀无辜”也是为了讨好朝廷,向慈禧邀功,便于自己升迁。如果当时慈禧的指示是“攻心为上,怀柔四海”,相信毓贤是绝对不会发明出两种酷刑的,他不亲自站在山头向“盗贼”喊话就已经不错了。

现在,毓贤终于成了山东巡抚,成了主政一省的地方大员,既然级别更高,考虑的问题自然也就不同了。什么样的官位,说什么样的话,想什么样的事,这是几千年来的官场真理,再像曹州知府时那样冒着激起民变的危险乱捕滥杀,毓贤才不会那么傻呢。因为毓贤很清楚,巡抚的官声政绩搞得怎么样其实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能不能在管辖之地护境安民,维护地方稳定,这才是朝廷考核的硬性标准。

也就是说,和前任山东巡抚李秉衡和张汝梅一样,就任山东巡抚之后,毓贤最大的任务就变成如何维护山东的稳定。这是不以哪位巡抚大人的个人性格为转移的,谁来当巡抚都一样。

而当毓贤雄心勃勃地准备大干一场时,他这才发现李秉衡和张汝梅先后被撤是有原因的,自己遇到了一个很大的麻烦。

毓贤提出“收编”义和拳政策

义和拳并不同于那些普通的“盗贼”,他们举着“爱国”的旗帜(“扶清灭洋”)只与教民和洋人为难,老百姓确实感觉到义和拳是为自己出了气,更加拥护,因而一味剿拳就会有很大难度,也会引发更大的动荡。但是,洋人也是不好惹的,在北京的公使动不动就向总理衙门“抗议”,而朝廷既要防备百姓动乱,又担心洋人动武,每次都是夹在这两者中间小心翼翼地踩钢丝。

此时的慈禧正忙于巩固她的“临朝训政”,对“山东又有些人闹教”这样的小事她是没有多少特别留意的。她并不认为“义和拳”和过去那些闹几个月就散了的“乱民”的组织有多少区别。于是军机处和内阁更多时候就是把这些烫手的山芋又扔给了山东巡抚衙门——怎么办?你自己去办!办不好?换个人来替你的职。

毓贤第一次感受到了恐惧,也感受到了有些六神无主和左右为难。现在他终于能够体会当年李秉衡和张汝梅的苦楚了,作为一个封疆大吏,面对本省一个特别突出的热点问题,很想听朝廷一句明白话,却迟迟讨不来,这是很让人不爽的——朝廷无论怎么做,最后都是对的,而他毓贤却是一点都错不得啊!

毓贤同志是个实在人,他开始认认真真地研究前两任的做法,研究朝廷曾经发布的可能与如何处理义和拳的各种相关上谕,也认真听取各地汇报,最后还是认为:必须把义和拳掌握在可控的范围之内,不能发生造成大范围轰动的事件,要让洋人满意,也要让百姓们满意,稳定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