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为其人(第4/5页)

1898年6月11日,光绪发布《明定国是诏》,宣布实行新政,“变法自强”,戊戌变法开始。6月16日,光绪皇帝在颐和园勤政殿召见康有为,赏六品衔,任“总理衙门章京上行走”(就是没有编制的总理衙门主管大臣的秘书),同时给他以专折奏事的权力。半月后,梁启超以举人身份受到光绪皇帝的召见,授以办理译书局的事务。

9月5日,光绪给杨锐、刘光第、谭嗣同、林旭四人各加四品卿衔,参与新政,代皇上草拟所有有关新政的诏书,因为当时的四大章京颇有实权,所以按梁启超的说法是“名为章京,实为宰相”。

6月11日以后,“很开明”“也很上进”的光绪帝不断发出“行新政”的诏书,甚至“一日数令,倾泻而下”。然而法不是随便就可以变的,法变则人变,法变则权力变,法变则利益变。把别人的利益变没了,把别人的权力变没了,兔子急了也是要咬人的,原来没咬你,主要是还没到那个份上。大量的急风暴雨式的变法惹急了大量的“顽固派”。

也就在光绪把杨锐、刘光第、谭嗣同、林旭四人提拔为总理衙门章京的当天,慈禧就和荣禄商量要废掉光绪皇帝。9月14日,光绪在变法期间第十二次去颐和园请安,请示开懋勤殿议新政,被慈禧太后严厉驳回,这是变法启动以来没有过的情况,光绪感觉不妙,回宫以后,就写了一道密谕交给杨锐,其内容是:“朕惟时局艰难,非变法不足以救中国,非去守旧衰谬之大臣,而用通达英勇之士,不能变法。而皇太后不以为然,朕屡谏,太后更怒,令朕位几不保。汝康有为、杨锐、林旭、谭嗣同、刘光第等,可妥速密筹,设法相救。朕十分焦灼,不胜期望之至。特谕。”这就是后来传说中的“衣带诏”276。

杨锐接密诏以后,约林旭商筹,让谭嗣同出面冒一个险。9月18日深夜,谭嗣同到法华寺面见袁世凯,拿出光绪皇帝的密谕,要求袁世凯迅速举兵,先杀荣禄,然后包围慈禧居住的颐和园,并许诺说事成以后立即升袁世凯为直隶总督。

后面的事大家都知道了。

1898年9月21日凌晨,慈禧太后突然从颐和园赶回紫禁城,直入光绪皇帝寝宫,将光绪皇帝囚禁于中南海瀛台,然后发布训政诏书,再次临朝“训政”,同时逮捕了谭嗣同、杨锐、刘光第、林旭、杨深秀、康广仁等六人277。本打算审审,但刑部尚书赵舒翘上奏说:“此等乱臣贼子,杀无赦,何必问供。”于是9月28日,六人被斩于北京菜市口。张之洞“活动”了两天也没“活动”出一个来。

满怀报国之志的康有为后台不够硬,当然,他既没有学谭嗣同“以血唤醒国人变革的希望”,也没有学林旭“为报光绪帝知遇之恩,不顾安危,向慈禧太后力谏,保存光绪”,而是跟他的学生梁启超逃往了日本。

由于“光绪帝尚在”,所以康有为从此一心“保皇”。1898年12月23日,他在日本横滨创办《清议报》,以“主持清议,开发民智”为宗旨。一面抨击以慈禧太后为首的顽固派,一面颂扬光绪皇帝。这当然引起清政府不满,多次向日本政府交涉,不许康有为在日本居留。

1899年4月3日,康有为离开日本赴加拿大,到处演讲,强调“惟我皇上圣明,乃能救中国”,希望华侨“齐心发愤”,“洒血以救圣主”。

1899年7月20日,他与李福基等创设了“保救大清光绪皇帝会”,简称保皇会。这既是一个政治组织,又是一个经济组织,所以又称“保救大清皇帝公司”。先以会员捐款为经费,做宣传、通讯、办报之用,后来以集资办实业为主。为激励华人参加和捐献,康有为不断派出弟子分赴南北美洲、澳洲等有华侨居住的200多个城市做宣传,“功高者莫如救驾,酬劳之厚尤出非常,此千古罕有之遇也,苟救得皇上复位,公司中帝党诸臣,必将出力捐献之人,奏请照军工例破格优奖,皇上必垂谕允。凡救驾有功者,布衣可至将相,古来常见,愿共发愤,立致显贵,不拘出身,无失机会。”278拳拳爱国之心加上对“利润”的美好预期,保皇会迅速发展,总共建立保皇总会11个,支会103个,会员发展至百余万人,招股数百万。以现在眼光看来,不知算不算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