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考试对读书人确是不折不扣的“龙门”,跳过去就是身价百倍,科举制度确实在一定程度上给寒门士子一个进入上层的机会。正是因为这个缘故,穷书生“成龙”之后忘恩负义的事就特别引人注目。所以考场上仇鬼的出现,大多是针对夫妻、情人、朋友之间负心背义的报复。进了考场,考生的亲属友朋对他有多大的企望,他的仇人和冤家就会对他有多深的诅咒,以人事推及鬼事,与考生有恩仇关系的鬼魂在这个时候自然也十分兴奋,把考场当成有仇报仇、有恩报恩的机遇场所了。

但仇鬼的冤报是有局限的,它不可能制造超出考场范围的事故,于是就有了大约如下几种形式的复仇。 

逐场。让考生不能正常进行答卷,中途被逐,这大约是最轻的惩罚方式了。其中最省事的就是冤鬼在场中现形,使考生心虚胆怯,自知硬顶下去只能把事情弄大,便知趣地退场。这样考生的隐恶不至彰露,也躲过了更严厉的惩罚。而冤鬼只求仇人不能成龙,也便放手,应算是最为宽容的了。

有的则更为简捷,连鬼面也没见就开溜的。汤用中《翼駉稗编》卷一“科场隐事”有数条,其一曰:庚申科,苏州某生方入号舍,号军问他姓什么,答曰姓张,号军贺道:“如此则张爷今科必中矣。昨夜梦一女郎坐此号,手捻桂花一枝。我问何为,曰待张郎。今爷姓适符,又坐此号,必中无疑!”张某闻言色变,惶遽出号而去。

有的则是让考生进了矮屋,然后冤魂附体,自报家门,把考生的丑行揭发,让他声名扫地。《北东园笔录初编》卷三记乾隆丙午江南考场事云:考题刚发下,一士子便高歌不停,忽题一诗于本号墙板上,云:“芳魂飘泊已多年,今日相逢矮屋前。误尔功名亏我节,当初错认是良缘。”题罢踉跄而去。同书《续编》卷五则记某年乡闱,有一生,忽作手抱琵琶状,弹唱《满江红》小调,淫声戏嬲。陡然痛哭,又呼“害奴好苦”,奇变百出,若有鬼凭之。最后取卷拭泪,昏昏睡去,次日一早便狼狈出场。

污卷。把考生的考卷弄脏、弄破或弄丢,让他白白忙了一场。这也算是较宽容的一类。

徐崑《遯斋偶笔》记他亲历一事:康熙辛卯江南试,一考生完成两篇,去厕所的工夫,那卷子就不见了。少顷,至公堂传谕道:“棠字号所失卷,已自空中飞落西文场,裂为二矣。”此生要求换卷重做,监临某公峻拒道:“其中有鬼神,换卷也是没用的。”

闲斋氏《夜谭随录》卷二记一次乡试,某秀才写文章写到了半夜,忽然见一人撩帘而入。此人古衣古冠,面目怪异,秀才正吓得发呆,那人伸出一掌,道:“我是司掌文运的神明。你家的祖宗积有阴德,此科你应该高中。你在我手掌上写一个字,填榜时以为验证。”秀才大喜,就用笔蘸满了浓墨,在那人手上写了一个大大的“魁”字。刚刚写完,那手便不见了,神也没了影踪,却见那“魁”字跑到自己的试卷上,墨又黑又浓,力透数纸。自然,那司文之神是冤鬼假冒的。

发狂。冤鬼现形或附体,让考生在闱中发狂,这在科场中也很不少。《北东园笔录初编》卷五记乾隆己亥乡试,仅第一场就疯了三个:

其一人首场交卷毕,忽发狂出棘闱入市中,遇人辄搏击;其一人甫领卷入号舍,忽狂叫曰:“我只能为呈辞,使人相攻陷,胡强我作八股艺为?”尤异者,推字号泉州某生,日将夕,大叫疾趋出号舍,号军四五人挽之不可得,但呼曰:“觅汝五年,今始获遇汝,汝不得他去。”既乃奔出庭中,监临命以水沃之,如故。寻跳跃不可制,因缚之。

最严厉的报复自然就是索命了。仇鬼索命于考场,这冤毒必已很深,但这索命多表现为考生的自杀或暴病。据各种笔记记载,自杀于场屋者多为上吊,虽然有的说是为冤鬼掐死后做成自缢状,但并不可信。而冤鬼本身即是缢鬼者的传说也很多,如孙枟《余墨偶谈节录》中记湖南某科秋试,一浏阳士子入闱后,夜半忽于卷首大书八绝句,题毕自经死。而那绝句却是一个女子的口吻,最后一首道“今夜月明人静后,青绫一幅了残生”,显然就是个缢死的冤魂了。另外考生入场多携小刀,所以自刺而死的也时而可见。前述《鹂砭轩质言》记丁卯年南京乡试死四十余人,其中有三例据说是最“奇”的,仅录其一于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