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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内中有“揭帐私语”四字,污蔑贞魂矣!末又有某得见李香君,每夸于人,以为荣幸,诬蔑旧交矣。所称李香君者,乃当时侯朝宗之婊子也。就见活香君,有何荣?有何幸?有何可夸?弟生平非不好色,独不好婊子之色,“名妓”二字,尤所厌闻。如所云云,与弟素性正相反,不知有何开罪阁下之处,乃于笔尖侮弄如此!此乃佻达下流,弟虽不肖,尚不至此。此事原属梦间贞魂报德之事,在敝集稿中曾经序述,今录出寄阅,并无所谓李香君、“李臭君”者,亦牵扯不上也。因此不惮冒渎,务即为劈板削去。再,阁下既引为交契之末,更当奉规:书名《子不语》,分明悖圣;以妄诞自居,不但大招物议而巳。阁下名望太重,谅无人敢规劝一言者。自愧忠告而不能善道,祈即赐一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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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明人王兆云《挥麈新谭》卷上“仆暴死入场”所记则略有不同,是插红旗兼有黄旗者登科,仅插红旗无黄旗者则终于乙榜。而钱希言《狯园》卷十“场中神”条则云:黃旗仅一面,解头居其下,余举子悉派红旗,其不中式者皆青旗。

[2] 按此书是清乾隆年间人李鹤林(振青),在旧书摊上买到的一部稿本,既无书名,也不知作者。李氏编校之后,起名《集异新抄》,遂以付梓。看书中内容,可知作者实为明末人。

[3] 近人郭则沄《洞灵续志》卷六有云:“士子殁于琐闱,(其尸)不得由龙门出,架绳于空,拽而置之垣外,谓之‘打天秤’。然幽魂不泯,或尚留滞其中,苦雨凄风,飘泊良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