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早期及昌盛期的德国

中世纪的德国处于萨克森(或奥托)王朝和萨利安王朝的统治之下,从919年萨克森公爵亨利即位,到1056年亨利三世驾崩。其主要特征是处于封建社会的组织形式和政治形态,贵族佣兵的军事制度,以及相对和谐的教皇与王权的关系,直至发展为后来的“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在记述上等阶层的政治和宗教体系的同时,我们也应当时刻想起大多数平民的生活状态。在这个时段的晚期,也就是11世纪中叶时,德意志土地上的总人口数大概是五六百万人。(前现代时期的人口估算肯定是不准确的。)大多数人生活在小村落、村庄或者孤独的农庄里,周围是只有小块农田的广袤森林。他们的房子都非常简陋,只有王室的宫殿、城堡、教堂和修道院才会耗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来修建。很多人的人生,正如霍布斯(Hobbes)的名言所说的那样,“恶劣、残酷而又短暂”。他们的平均寿命只有30多岁,但社会阶层越高,寿命就越长。婴儿死亡率极高,许多人死于14岁到40岁之间。即便是在世的时候,他们也长期为疾病、贫穷和饥荒所苦,命运被天灾人祸和人与人之间的暴力冲突玩弄于股掌之间。所以,即使在名义上已经皈依了基督教,但在民间,仍然会保留一些异教徒的传统(如咒语、迷信、魔法等)。人们只不过是想借此来安抚恶灵、驱走不幸。大多数人都生活在有限的空间里,工作和进行贸易的地方也不会很远,并在近亲之间联姻。朝圣可能是他们一生中跋涉最远的外出了。只有贵族阶层才会做长途旅行,他们的亲族也会分布在较广的地区。750年到1050年间,人们说的还是古高地德语和古萨克森方言。口头诗歌(oral poetry)在当时可能盛行,虽然只有很少的民间文学作品能够流传到今天。基本上只有神职人员具备读写拉丁语的能力。

虽然表面上看起来还很原始,但中世纪的德国已经不是一个纯粹的部族社会了,封建制成为社会和政治的主要模式。这个复杂的机制在政治上可以简单地定义为对等互惠的关系,即一边是服务和忠诚,另一边是保护和支持。封臣向封君宣誓效忠,封君则允诺保护封臣。宣誓完成的标志是封臣双手合掌,放在封君的手掌中的赞誉仪式。宣誓后,封臣会获得封地,叫做采邑(fief)。采邑在法律上和封臣自己的财产(Eigen)[1]不同。封建制出现于8世纪,当时的欧洲社会充斥着入侵、争端和战乱。后来的几个世纪里封建制逐渐地发展、蔓延、改变。拥有大采邑的封臣也可以做封君,将土地授予更小的封臣。国王的官僚也是封建领主。随着时间的推移,采邑渐渐变成了可以继承的东西。同时,越来越多的小封臣从不止一个的封君那里获得了采邑,从而扩大了自己的权力范围。作为一种政治制度,封建制通过层层的联系,有效地保持了一个较为遥远的政治中心和较为私人的地方城市之间的联系。虽然家族或王朝仍然占据着很重要的地位,封建制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宗族或部落这样的政治组织。

历史学家还用“封建制度”来指代中世纪的经济关系,特别是农民和封建领主的土地关系。没有自由的农民(即农奴)隶属于封建领主,需要向封建领主提供劳务并纳贡。这和拥有私有财产的自由农民不一样,更不同于资本主义关系中的自由劳工用自己的劳动力在市场上换取工资的行为(不管他们是否像农民一样在田里劳作,或者后来在原始工业或现代工业企业中工作)。在这个狭义的经济学定义中,当然也存在着一些政治上的因素。比如,不管是自由还是非自由的农民都要服兵役,以换取对他们的“保护”,免遭那些他们自身无法控制的战乱所造成的伤害。但是,即便打了胜仗,也对他们没有任何好处。另外,关于封建制度的许多问题也引发了热烈的讨论。历史学家所争执的不仅仅是其定义(有些历史学家想扩充这个定义)和地点(封建制度是只存在于欧洲,还是其他地方也有?比如现代化之前的日本,封建制是否在日本现代化的进程中起到过促进作用?),还有它所产生的影响。因为和古代中国和印度不同,封建制度下的欧洲充满了活力,并最终形成了现代资本主义的工业社会,对世界历史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在之后的篇章中,本书会再次回到这个大的主题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