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字最难懂

官,也称为“职”,或者合称为“官职”、“职事官”。

官员是在固定政府机构中、掌管具体职责的人,而官员拥有的职权就是官衔意义上的“官”。比如吴县县令、吏部主事、乾清宫一等侍卫等,我们一看就知道他们具体负责什么、处于什么政府机构中。俗话说“县官不如现管”,一个官员到底能管多大范围、管多少百姓,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的实际权力的大小。所以,“官”对官员的作用最大,是官衔中的核心要素。

应该说,“官”意思明确,便于理解,可它偏偏是古代官制中最复杂的一环。

如果历朝历代都按照白纸黑字写明的官职编制来安排人员、开展工作,那么“官”一点都不复杂。可偏偏每个朝代都不“依法办事”,都要来些小动作、搞点暗箱操作。比如东汉的时候,朝廷将天下划为几个州,每个州派遣“刺史”。所谓刺史,字面上的意思是刺探地方吏治,看看地方官有没有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没有贪赃枉法的行径。刺史的级别很低,且没有常驻机构,属于中央临时派出的检察官。它不算正式的官职,而算是一项“差遣”或者“差使”,就像现代人出差办事一样。但在实践中,因为刺史决定着地方官员的沉浮荣辱,地方官员逐渐唯刺史马首是瞻。原先只是巡察地方的刺史,最终演变为了横亘在地方郡县和中央政府之间的一级正式官职。

与此类似的还有唐朝的观察使、节度使。唐朝分天下为十几个道,每道派遣一个分巡御史考察地方政务得失、官吏优劣,称为观察使。和刺史的情形一样,观察使很快变为了有实权的、常驻的官职,他们的本职“分巡御史”反倒成了可有可无的虚职。而节度使最初则是派到边疆节制和调度军队的中央官员,最终也演变为了地方实职。从唐朝开始,“差遣”、“差使”开始流行,到宋朝泛滥成灾。

宋朝官员几乎人人都有“差使”,而且不少人身兼多项差使。那么,他们还有时间和精力去处理本职工作吗?当然没有。朝廷就是不让你去做本职工作,才设置各种各样的临时差遣,让甲官去做乙事、丙官暂代丁职,人为造成了官制的复杂。

宋朝高度君主专制,国家“强干弱枝”,恨不得消除一切权力不稳定因素。比如唐末五代时期节度使权力膨胀,和中央叫板。宋朝一建立就来了招“杯酒释兵权”,把节度使的实权都给收了。节度使还是一个高官,但被架空了,不管事了。比如,“徐州节度使”被安置在开封当寓公,好吃好喝供着,那徐州的政务怎么办呢?中央派遣一个官员去“临时处理”一下,叫作“某官知徐州事”,意思是让某某人去“知道”徐州的事情,简称“知州”。知州虽然是临时差遣,但从一开始就被朝廷当作是地方实职。此外还有“知府”、“知县”等,都成了之后几百年中国的地方官职。

宋朝的官职最乱,文官大多有三个头衔,即:官、职、差。“官”是用来确定待遇的,与实际的工作内容基本无关,专业名词叫作“寄禄官”,意思是用来拿薪水的。宋朝中央各个部门领薪水的人不少,却没有一个专职的官员,都是有官名而不任其职,在本部门拿钱不在本部门上班。人都哪儿去了呢?都被派到其他部门或者地方政府去“出差”了。比如宋朝的地方领导班子分别由安抚使、转运使、提刑按察使、提举常平使组成,一看就知道是“差使”。第二项的“职”一般是馆职,如翰林院、国史馆、集贤院、昭文馆和各阁、各殿的大学士、学士之类。它们是虚衔,用来表示文官的清贵地位,既不能给官员带来收入,更不用官员去上班。第三项的“差”才是一个人真正的职权所在,一般加上“判、权、知、直、监、提举、提点”等字,在理论上只能算是临时负责的事情。在这三项中,“官”最稳定,当上后很难被拿下,“职”次之,“差”最不稳定,经常变更。所谓“差遣罢而官职尚存,职落而官如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