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你一颗糖(第4/7页)

我不是个多么成熟的男人,言行举止上时常有些桀骜,她包容之余向来都是直言不讳地鞭挞,算是个难得的诤友。

她有段时间兼职当买手,经常跑去首尔扫货,我半夜给她打电话,絮絮叨叨说自己的烦心事儿,她顶着国际长途加跨国漫游陪我煲电话粥,我一打打一两个小时她也不会不耐烦。

我那时和最好的朋友合伙开店,自以为真心相待必得善果,故而不设防,未承想终究为兄弟阋于墙的状况伤透了心。难过时,她是唯一一个懂得如何宽慰我的女性朋友,我难过时喜欢沉默,她就在电话那头陪着我沉默,隔着万水千山陪我沉默。

我最落魄的那段时光,她亦见证过。

不只是见证,还有永生难忘的陪伴和照顾。

那是另外一个故事了,终归有一天,我会把它记录下来……

我不爱和一门心思玩儿流浪的人交朋友,只和既可以朝九晚五又能够浪迹天涯的人投契。

众多既能沉下心来上班挣钱又能撒开丫子浪荡江湖的朋友中,我最喜欢听月月给我讲她曾经的万水千山。

月月17岁开始独自旅行,两年走完了大半个中国。

1999年起,她游学欧美大陆,十几年来独自旅居过20多个国家100多座城市,然后回到北京,开了一家小小的精品服装店,箪食瓢饮在市井小巷。

从北回归线到南回归线,她的故事曾经散落在大半个地球上。

她曾突发奇想地跳上最晚一班“伊丽莎白”号渡轮去维多利亚岛看郁金香,整个buchi花园只有她和满坑满谷的郁金香,她对着花儿哼《花仙子》,没有风,面前的花儿却忽然翼动了一下叶片儿,吓得她立起一身汗毛。

她跑去大温哥华北部山区专程偶遇山熊,洗出来的照片上熊眼像两个灯泡一样有奇异光斑。

她还曾偶遇过一头有性格的鹿,那头雄鹿突然跳上公路,被她的车蹭了一下。雄鹿气愤地瞪着她,嘴巴一张一合,像是在骂骂咧咧。

她刚拿到北美驾照,就敢独自开车走1号公路,东西贯穿加美。

借来的车比她爸爸年龄还大,和很多北美年轻人一样,住不起汽车旅馆的时候就睡在车里。

车载音响里放了一路评剧,她哼着《花为媒》,在加油站吃特价餐。

走到得克萨斯州,看见路边出现No Maximum[13]的路标,油门几乎踩到底,开了1个多小时的极品飞车也没碰到一个人。

近黄昏的时候看到了一座飘着烟的房子,小小的酒吧,荒野上的奇异宫殿,门口有巨大的猫王照片。

她走进这个酒吧不到10秒,就被一众50多岁的牛仔大叔举过头顶大喊:ho……Chinese Girl![14]

她说这些大叔头上都戴一顶牛仔帽,胡须粗糙整齐,眼神粗犷原始而温柔。

她给大叔们唱评剧:

爱花的人,惜花护花把花养,恨花的人骂花厌花把花伤。牡丹本是花中王,花中的君子压群芳,百花相比无颜色,他偏说牡丹虽美花不香。玫瑰花开香又美,他又说玫瑰有刺扎得慌……

大叔们举着杯子为她干杯,喊:good!

她纠正人家,教一帮得州牛仔大叔喊北京话:哎哟喂,巨牛掰!

她教老外北京话应该很有一套。

有一年她旅居新加坡,给《联合早报》当自由撰稿人,为了挣出下一程的旅费,兼职教中文,教的是富有的华裔后代。

老北京人不兴骂人,只损人,那刁钻调皮的孩子遭遇了天敌,每天被她损哭,却在多年后专程来北京看望她,被她培训出来的京片子一点儿也没遗忘,连出租车司机都以为拉的是个北京南城土产的小孩。

月月是个生存能力极强的女人。

她说纽约的雪比咱北京城厚得远了去了,打着滚儿地下,横冲直撞那叫一个横哦,搁咱这儿简直就是白色沙尘暴。

她曾经失业,最落魄的时候,穿着一条单裤流浪在深夜大雪纷飞的纽约,风大得能把人吹走,彻骨的寒冷讽刺般地让灵魂沉静,沉静得没有了呼吸,沉静到无法思索高楼广厦下自己有多么渺小。

第二天清早,被风雪侵略的城市遍布垃圾、遍体鳞伤,她躲到百老汇和卖艺的黑人们一起舞蹈歌唱,亲吻路人施舍的一元美金。

那一美元变成一杯热咖啡,所提供的热量,正好够她踩着积雪走完十几个街区,去面试找工作。

她不否认自己有时候也会孤独。

她说white rock[15]的炸鱼美味无比,失眠至四点的时候边吃边走到无人的太平洋畔,看着深沉的夜海渐渐穿上金衣,又轻浮又荒凉。此后,习惯熬夜的她开始拒绝看天亮的过程,把经常居住的房间装满了遮光帘。等她重新拉开窗帘的时候,也是一条爱情伤痕刚刚痊愈的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