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你一颗糖(第3/7页)

此店主人大有给我科普如何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的兴趣和爱心……

我这叫一个别扭,简直都不是害羞了,已然是害臊了。

月月在帘子里面叫:哎呀妈呀,拉链儿挤着肉了!

店主人一边儿把我往帘子里面推一边儿说:啊呀,你这个当老公的还不进去帮忙拉一下。

我立马开始哆嗦了。

从腮帮子哆嗦到脚后跟。

月月从帘子缝里嗖的一声伸出一颗脑袋,很紧张地说:你想干什么?!

我没想干什么啊……

我能干什么啊我!

青天白日的我我我我冤死了我。

那次买婚纱的经历永生难忘,绝对心理阴影。

后来我们抱着婚纱走出大楼,俩人皆是满头大汗。

月月走着走着,猛地用肩膀头撞了我一下,说:哥们儿,我这是第一次啊,怎么就这么浪费给你了啊?

我扔了婚纱扑上去捂她的嘴,可是已经晚了……

熙熙攘攘的杭州街头,路人纷纷侧首,耐人寻味地看着我。

……

这就是一个小时之内我浪费了月月的两个第一次的作案过程。

故事结束了以后,我们几乎成了生死之交。

恐怖的婚庆用品大楼是个喜庆的鬼门关,这是大龄单身女青年月月和我的共识。

我是个极度热衷恋爱感觉的人,却一直不是很明白婚姻的意义,很多年也没真正动过结婚成家的念头。33岁之前,在我的认知中,一直不明白如果一个人内心足够强大,人生足够丰富的话,为什么一定要靠婚姻家庭来维系自我安全感。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做人就一定要在规定的生理节点去按规则出牌,也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人要为了结婚而结婚,为了家长而结婚,为了证明自己的成熟、让自己看起来不像个孩子而结婚。

我喜欢孩子,尤其爱小小的乖乖的小姑娘,但如果说让我用放弃个体自由为代价,为了一个孩子而建立一份婚姻关系,用婚姻来换一个孩子,那宁愿孤独终老。

33岁之后,方方面面的世俗压力与日俱增,之前那些想法有所动摇,但也不过是外力,自己内心还是一百个、一千个不明白。

我和月月探讨过这些问题,她捂着嘴哈哈大笑,然后告诉我:你的困惑和我的几乎一模一样。不是有种说法说咱们这类人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还没找到对的人吗?

顷刻,她又改口:

哪儿是找得到的,应该是遇到。

我完全认同她的观点,但对遇到二字的概率表示没有什么信心,月月说她也一样,我们再次找到共识,于是互相拍拍对方的肩膀,继续喝着扎啤吃着望京小腰。

有种女人,你不论和她怎么相处都不会有什么压力。

这种感觉很舒服,我们忽略了年龄和性别,开始兄弟一样相处,彼此成为对方的好基友好丽友好朋友。

说也奇怪,这么投契的女人,长得又挺耐看的,居然没和她擦出火花。

后来听到有人说男女之间没有纯粹的朋友关系,我认为这是在放屁。

酣畅淋漓地做朋友,总比有始无终地当回恋人要好得多吧,买椟还珠的事儿咱可不干。

有一遭,我跟可笑说,我很自得于这种思想境界,觉得简直可以再用古诗来诠释一下:

兰之猗猗,扬扬其香。不采而佩,于兰何伤。

可笑妹妹巧笑倩兮,一语道出真相:

对呀,不当朋友还能当啥,一般男人,谁又能降得住她呢?

(四)

月月大多数时间生活在北京,她人其实极为随和,爱开玩笑,不笑不说话。

她喜欢盘着两条大长腿坐着,耳朵里塞着耳塞,手里掐着麻花,开开心心地和人嘻嘻哈哈。

她指甲剪得极短,不涂甲油,无论冬夏,袖子永远挽到肘部,左臂上有明显的三条疤。

一条是因为在南亚被抢劫。

一条是因为在中美洲被抢劫。

还有一条是在北京被抢劫时留下的。

她并不怎么忌讳露出伤疤,大大方方地露着,好像那不过是三个无足轻重的蚊子包。

嗯,这点和其他那些没有遮瑕粉底就打死也拖不出门的女生不太一样。

认识的时间长了以后发现,在一众朋友里月月是最爽气的一个。

我每次到北京,电话一通,她就会开着她的小破车跑来管我吃饭,约好了几点就会几点出现,仿佛北京的交通拥堵完全不存在一样,我没见过比她更守时的女人。

她又是个极会体谅旁人的人,一起吃饭的人里间或有一些生活窘迫的穷朋友,她从不会冷落了人家,也从不刻意关照,不会让人家感觉到一点点的不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