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集(第2/19页)

魏姆斯怒火中烧,扭头回到自己手下人身边。随你怎么批评安科-莫波克的居民,至少有一点你必须承认,在独立自主这个问题上他们始终是靠得住的:任何时候他们都会坚持,在实行抢劫、诈骗、贪污和谋杀的权力上所有人必须一律平等。在魏姆斯看来,这是绝对正确的态度。最阔的富翁和最穷的乞丐并没有丝毫差别,只除了前者有许多钱、食物、权力、漂亮衣服和健康。但至少他并不比乞丐强,只不过富些、胖些、权力大些、穿得好些外加健康些。这种情况已经持续了好几百年。

“可现在,他们只嗅到一丝国王的味儿就一个个多愁善感起来了。”他嘀咕道。

此刻龙正缓缓盘旋在广场上空,显得十分警觉。魏姆斯伸长了脖子,希望目光能越过挡在自己身前的无数个脑袋。

许多猎食者的基因里都储存着自己猎物的形象,类似的,手拿宝剑的骑士多半也拨动了龙脑袋里的几个机关。此刻它表现出强烈而警觉的兴趣。

魏姆斯耸耸肩,“我甚至不知道我们过去是个王国。”

“唔,那还是好几百年以前。”兰金小姐道,“国王被推翻了,好事一桩,要我说。他们有时候够吓人的。”

“可你,那个,你来自贵——来自出身很好的家庭。”魏姆斯道,“我还以为你肯定是全心全意支持国王的。”

“有好些都是怕人的蠢货,你知道。”她轻快地说,“遍地娶老婆,砍人家的脑袋,打毫无意义的仗,拿自己的匕首吃东西,吃掉一半的鸡腿随手往肩膀后头一扔,那之类的。完全不是咱们这类人。”

广场上安静下来。龙已经飞到最远的一头,此刻它几乎静止在空中,只有翅膀在缓缓拍动。

魏姆斯感到有什么东西轻轻抓住了自己的背,很快埃勒出现在他肩膀上,用后腿的爪子抓紧他的肩。它短小的翅膀跟随着大家伙的节奏扇动着。他的眼睛紧盯着空中的巨龙,鼻子里发出嘶嘶声。

男孩的马在广场的石板上不安地蹦弹,他翻身下马,舞动宝剑,面对着远处的敌人。

他看起来倒真是很自信,魏姆斯告诉自己。但话说回来,都什么时代了,屠个把龙难道就能证明你可以当好国王吗?

不过有一件事你必须承认,那剑确实闪亮得紧。

此刻是第二天凌晨两点。一切安好,只除了那雨。天上又下起了毛毛雨。

多元宇宙里有不少市镇都自以为很懂得该怎么找乐子。新奥尔良和里约热内卢之类的地方,觉得自己不仅能乐翻天,还能再乐回地上。可只要安科-莫波克动起真格的,它们也只不过是安息日下午两点左右的威尔士小山村罢了。

在安科河混浊的泥浆上方,烟花正噼里啪啦满天绽放。街道上烧烤着各种家养动物。舞者挨家挨户跳着康加舞,同时搜刮任何没有钉牢的装饰品。整个城市都在纵情豪饮。通常绝不会大声吆喝的人此刻正放声高喊:“万岁!”

魏姆斯闷闷不乐地穿过拥挤的街道,他感到自己就好像水果沙拉里那颗孤零零的腌洋葱。他已经告诉手下人今晚放假。

他一点也没有身为君主主义者的感觉。他从来不觉得自己对国王有什么意见,但不知为什么,安科-莫波克人挥舞小旗子的画面却叫他恼火。这是甘愿受人支配的外国人才会干的事儿。

再说了,头盔里插上皇家羽毛,这想法也叫他反感。他对羽毛一直有些偏见。羽毛有种,唔,有种收买人的意思,告诉整个世界你不再属于自己。而且还让他觉得自己像只鸟。这会是最后的那根稻草。

他那双不听话的脚把他带回了瑟尤多场。毕竟还有哪里可去呢?他的住处气氛压抑,而且房东大人不住抱怨埃勒在地毯上弄出的洞——无论魏姆斯怎么吼它都充耳不闻。还有埃勒的气味。再说魏姆斯今晚也没法去酒馆喝酒,否则他就会看到比平时喝醉酒以后更让他恼火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