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在路上 第十四章 婚礼(第2/5页)

看着我身上哔叽布灰裙上泼溅的酒痕,我的虚荣心战胜了一切。换上吧,如果我非嫁不可,我可不想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农家苦工。我像裁缝人台杵在那里,其他人在一旁来来回回忙着,或拿东西或打量或点评。经过众人一番短暂又热烈的施法,作品完成了,我的头发最后再缀上白色紫苑和黄色玫瑰,我的心则在蕾丝紧身上衣底下激动地跳着。虽然礼服不完全合身,而且闻起来还有前任主人的浓浓体味,不过沉甸甸的缎料隔着层层衬裙在我脚边发出迷人的沙沙声。我觉得自己雍容华贵,而且也非常可人。

当我随着默塔下楼时,我对着他的背影,语带威胁地嘶声说:“你不能逼我这么做,你知道吗?”不过,我们心里都明白,我这番话不过是虚张声势。如果我真有胆量反抗杜格尔,冒险溜到英军那儿寻求一线生机,这胆量也早让威士忌给浇没了。

杜格尔、高恩先生和大伙儿都在楼下的酒吧里喝酒说笑,还有几个似乎除了吹牛聊天也没其他事可做的村民。

正说着话的杜格尔看到我缓缓步下楼梯,突然住口,其他人也陷入静默。我在众人恭敬仰慕的目光中翩然降临。杜格尔深邃的眼睛缓缓将我从头到脚看了一遍,最后视线回到我脸上,满心赞许地点了点头。

仰慕的目光一个接一个。上次有人用这种眼神看我,已经是好久之前的事了,于是我也非常优雅地点头回应。

最初的静默被打破,众人纷纷表达倾慕之意,甚至默塔也露出微微笑意,对他辛劳的成果满意地点着头。默塔,是谁指派你来当时尚总监啊?我心里这样想着。不过,我得承认,坚持不让我穿灰色哔叽衣服结婚的人确实是默塔。

结婚,噢,老天!多亏波特酒和奶色蕾丝,我暂时忘却了这场婚礼的意义,但当我清楚意识到这事的严重性时,还是感觉胃上挨了一拳,只得紧紧抓住楼梯栏杆。

不过,我注意到人群中显然少了一个人的身影——四处不见我的新郎。一想到詹米可能已经破窗而逃,现在已在好几英里之外,我的精神便为之一振。随杜格尔步出屋外之前,我接下了旅店主人递来的离别酒。

高恩先生和鲁珀特出去牵马,默塔不知跑去哪儿了,也许是去找詹米吧。杜格尔一手抓住我的臂膀,表面上是在扶我,以免我被脚上的丝质包鞋绊倒,事实上是在提防我临阵脱逃。

这天是个“温暖”的苏格兰高地日子,就是说,雾气还没重到变成毛毛细雨,不过也差不了多少。旅店大门突然打开,一阵夺目的光芒射入,詹米现身了。如果我是个耀眼的新娘,那么这位新郎更是灿烂辉煌。我看得目瞪口呆。

苏格兰男人不管多老、多丑、多古怪,只要穿上大礼服,绝对会是一幕威风凛凛、令人难忘的画面。何况这位高大挺拔、绝对称得上俊俏的年轻苏格兰男子就站在咫尺之外,简直让人屏息。

他一头浓密的红发梳得又滑又亮,垂在上等麻纱织成的衬衫的领口。钟形袖口向上折起,腕口的蕾丝边与从喉头处一泻而下的波浪花边胸饰十分相称,腕口还缀着红宝石别针。

詹米的格纹是漂亮的绛色和黑色,在一片麦肯锡氏族的色彩较深的绿白格纹中更显耀眼。圆形银质胸章固定住的火红毛料,优雅地从他的右肩披垂而下,在腰间被镶有银饰的佩剑腰带圈住,而后越过穿着羊毛裤的小腿,收止在银扣黑皮靴的上方。长剑、匕首和一只獾皮皮毛袋,为他全身的装扮画下句点。

詹米身高超过六英尺,身形宽阔,相貌堂堂,完全不是我看惯的那个脏兮兮的驯马师模样,这点他自己也很清楚。他谦恭地屈膝,以无比优雅的姿态向我弯腰致意,眼神淘气地低声说:“听候您的差遣,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