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因弗内斯,1945 第一章 新的开始(第7/10页)

不,我决定了。放掉茶壶完全是正常反应,而让茶壶掉在班布里奇先生的大腿上则不过是意外。我总得找个地方放掉茶壶吧。我大叫着“真他妈的该死”,这句话盖过了班布里奇先生心里的呐喊,也让弗兰克的视线越过司康饼瞪着我。

当班布里奇先生从惊吓中回过神之后,表现得很有风度,关心起我的手是不是被烫着了。弗兰克解释说我用语粗俗是因为我这两年来都在战地医院工作,他也不予理会。“恐怕我妻子从美国人那儿学了一些,呃,生动的表达方式。”弗兰克面带紧张的笑容说道。

“真的,当我取出他们身上的炮弹碎片时,他们说的话都会很‘生动’。”我用吸满水的餐巾包住手指,咬着牙。

班布里奇先生婉转地试着想把话题拉回到无害的历史上,他说他一直对各时代认定的各式粗话甚感兴趣,例如“Gorblimey”是“Godblindme”这句誓言在近代的讹用3。

“是啊,当然了。”弗兰克对于能改变话题满心感激,“不必加糖,克莱尔,谢谢你。那么‘Gadzooks’呢?‘Gad’这个部分很明显,可是‘zook’……”4

“这个嘛,你知道……我有时会想,这个字可能是一个古苏格兰字的讹用,就是‘yeuk’,‘痒’的意思。这有点道理,对吧?”律师先生插话道。

弗兰克点点头,让他额前那撮与他学者形象不相符的头发垂了下来,他自然地将头发拨了回去:“这些粗话的演变真是有意思。”

“是啊,而且还在不断推陈出新。”我说着,小心翼翼地用夹子夹起一小块方糖。

“噢!您在您的那个,呃……战地经验里,可曾听过什么样有趣的用语变化?”班布里奇先生有礼地问道。

“噢!有的。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是跟一个美国佬学来的,这人叫威廉森,我想是从纽约来的。每次我帮他换病服,他都会说这句话。”

“哪句话?”

我动作利落地把一块方糖放进弗兰克的咖啡中。

“罗斯福去死。”

***

在和贝尔德太太共处一段平静又不失愉快的时间之后,我回到楼上,趁弗兰克回来之前梳洗一下。我知道他雪莉酒的酒量只有两杯,应该没多久就会回来。

屋子外头起风了,卧室里的空气似乎布满静电,我拿起梳子梳过头发,头发却因此纠结,还以令人恼火的角度乱翘。我晚上都会梳几百下头发,但决定今天就免了。在这样的天气里,我只想勉强去刷个牙。我的脸颊上紧紧黏着几撮头发,我试着弄顺拨回时,这些发束还是死命黏着。

大水壶里没有水,弗兰克为了和班布里奇先生碰面而梳洗时把水全用光了。我也不想自找麻烦再去厕所装水,于是拿起“蓝色时刻”,大方地倒了一些在掌心,在香气挥发之前迅速搓磨几下,赶紧用来顺一顺头发。我在发梳上也倒了一点,用梳子把蜷曲的发束梳回耳后。

“这样可好多了。”我心想,同时对着斑驳的镜子左右摆头,看看成果。润泽的水汽驱散了我发梢的静电,发浪现在浓密闪亮地滑过我的脸庞,而且酒精挥散之后也留下了一丝愉悦的香气。我想弗兰克会喜欢,“蓝色时刻”是他最喜欢的味道。

这时,近在咫尺的地方突然亮起一道闪光,紧接着雷声轰隆,所有的灯光霎时熄灭了。我低声暗骂几句,开始摸黑把手伸到抽屉里。

我记得在哪里看过蜡烛和火柴……这儿供电经常出状况,蜡烛是苏格兰高地的所有家庭旅馆和正式旅馆不可或缺的“配备”,甚至在那些熏着忍冬花香的高雅旅馆内,我也看到蜡烛插在饰有晶亮坠饰的雾面玻璃烛台上。

贝尔德太太的蜡烛可实用多了,虽然是水电工人照明用的一般白蜡烛,但是抽屉里有好多根,而且还有三盒火柴。在这节骨眼儿上我可没打算挑剔蜡烛的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