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版前言(1)(第4/6页)

尚未解决的问题与研究方向

《霸权之后》认为,国际制度对世界政治中的重要现象有着显著的影响。内生性问题(endogeneity)是书中未提及的基本理论问题。在我的理论中,制度是用权力和利益来解释的——我们还可以加上参与者的观念或世界观以及国内政治体制的特性。也就是说,制度是内生于这些制度以外的因素的。那么,制度的影响何在呢?“只要我们接受了制度起源和功能的理论,制度的独立解释力似乎就消失了。”(Keohane and Martin, 2003, p.98)

然而,基于以下三个原因,制度的独立解释力其实没有消失。博弈论结果中多重均衡的存在意味着,无论是否加入观念和国内政治因素,都不存在由权力和利益决定的唯一的制度结果。因此,制度特征可以影响均衡结果的特性——即使在决定唯一的均衡结果方面并不比权力和利益的作用更大。其次,组织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持续存在,即使在制度形成时的权力、利益和观念格局发生变化后,它也产生影响。最后,代理理论表明,代理方(比如国际组织)可以在委托方施加的限制下——有时限制范围很广——施加影响(Keohane and Matin, 2003)。

在这三个制度影响的原因中,每一个都表明了《霸权之后》分析的不足,并提示了某些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首先,博弈论中多重均衡的存在意味着,《霸权之后》在解释合作和纷争方面做得很不好。它提供了一个分析这些现象的框架,但没有给出一个可以检验的理论。这样的理论需要具体给出有成立条件的假设以及测量和经验评估的策略,其假设还需要清晰的可以检验的含义。由此,学者们才能检验假设。世界政治中的合作问题很复杂,涉及多个层面。社会科学还没有达到可以建构和检验关于这类问题的理论的程度。

其次,即使从难度较低的层面看,《霸权之后》对组织及其动力机制的关注也是不够的(Barnett and Finnemore, 1998)。本书的框架旨在理解国家如何经过互动,建立被概念化为规则的制度化结构的国际机制。现在看来,这一框架是有用的,但尚不完善,机制的组织特征在很大程度上被忽略了。因此,由于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都是内部官员参与战略行动、不完全受规则约束的大型组织,我的框架对分析世界贸易组织帮助较大。对研究世界银行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帮助较小。

再次,《霸权之后》缺乏一个授权理论。有意思的是,书中聚焦于国家互动的功能理论,可能太过相信其试图批判的现实主义无政府范式。我在1984年注意到,正如我引用的阿克洛夫、科斯和威廉姆森等学者的著作所认为的那样,不完全合约和不对称信息问题是基本问题。但为确保可信性和减少不确定性,不完全合约需要权威性解释,这就需要在国际法中进行授权——通常授权于法院(Goldstein et al., 2001)。在复杂组织中,规则的解释及其有效执行需要授权。但授权于代理方意味着权力有可能转移,委托方难以控制。近来,代理理论被用于探讨国际组织中的这些问题。这是一种大有可为的研究路径(Nielson and Tierney, 2003)。

另一个重要研究方向是遵守问题。在《霸权之后》中,我在很大程度上依靠声誉来解释国家对国际承诺的遵守(第105—116页)。事实上,我接下来的研究项目就是要说明声誉之于遵守的重要性。然而有意思的是,研究揭示出出乎意料的结果,我的发现并不符合我的预期。在检视美国是否遵守其国际承诺的过程中,我发现遵守状况比我预想的更差(在1776年至1989年这段历史时期)。尽管确实有声誉考量,但它对政策的影响小于我的预期。由于我还没有建构出一个可以令人信服地解释我所发现的遵守水平大幅变化的理论,这项研究的大部分内容就没有发表。不过,这项研究使我在遵守的声誉动机问题上更加明智和谨慎。近来,一些关于这一主题的优秀作品(Simmons, 2000; Hathaway, 2002)揭示出,声誉在国家综合考量中很重要,但声誉考量不能保证国家遵守国际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