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八章 三选一(第2/4页)

曹云道:“控方的实验报告是:小花听不清楚楼下的声音,不代表听不见楼下的声音。有理由相信小山和广大群众是一样的认识,他们都认为小花能听清楚小石对其攻击的语言。笔录就是最好的证明。根据民间机构反自杀联盟的数据统计,有30%的成功自杀者都是受到围观人员的挑衅和鼓励,最终进行了自杀。小山主观没有伤害小石的意思,他主观上是阻止小石对小花进行伤害,所以才用板砖攻击了小石。”

王磊有些难,他没有看完目击者的笔录,同时他不认为这会是曹云辩护的核心内容。他认为曹云会从医院打开缺口。王磊不能否认十多位目击证人的笔录,王磊也相信曹云不会乱说。

王磊的思维:小花听不见,所以小石对其没有伤害。

曹云的思维:小山以为小花听得见,小石对小花具备伤害。

王磊出现了司马落曾经经常出现的错误,涉及面太多,太广,对细节不够注意的问题。九尾相对在这方面就非常优秀。如果是九尾,九尾会提出小山还有阻止小石的办法,比如同样的音量干扰,比如使用轻武力,给他一巴掌等具备攻击和侮辱性,又没有实质伤害的举动。

一旦控方提出这个论断,并且结合小山具备十二秒考虑的时间,小山的武力就显得非常多余。

联系以上说明还可以提出一个辩驳理由,那就是小山并非因为担心小花而攻击小石,而是因为小石推开自己,对自己身高的侮辱导致小山愤怒之下,为了报复而使用板砖攻击小石。相对而言,这也是符合逻辑的一种说法。这样一来小山就无法逃脱故意伤害的罪名。

如果检控官水平和名律师一样高,那最终鹿死谁手不好说,控方的赢面明显更大。现在两者水平存在差距情况下,曹云开始攻城略地。

在等待一会王磊没有辩驳,还处于思考的情况下,曹云扔出第二个话题,转移王磊的思考方向:“至于小花说没有被楼下情况所影响,控方提出,小花朝下视觉角度小,无法正确判断楼下人的肢体语言,我只能说,纯粹扯淡。”

王磊在没有结果的思考中,突然发现新问题自己有王牌,于是立刻被吸引过去:“反对,我们委托东大社会学学生做了同样的试验,由于角度的原因,楼上人根本看不清楚楼下人打的手势,是否将手臂完全升高,还是半升高。由于角度太小,人眼的3D看楼下变成了平面,所以小花并不清楚楼下发生了什么事?而且小花笔录说明自己放弃自杀……”

曹云直接打断道:“申请三号证人小花出庭作证。”

王磊被引开了核心问题,小花是否看见和本案关系不算很大,小山伤害小石的目的才是本案核心。在核心没有被反驳情况下,曹云不会让王磊的脑子有思考的空间。在休庭后王磊结案陈词再想到这问题已经来不及。一来王磊无法准备妥当结案陈词,二来庭辩时候不提出质疑,结案陈词提出质疑不会被接受。

当然小花还是有用的,曹云要加深陪审团的印象。到了塑造被害者和弱者的时间。

小花出场,曹云上前拿了小花被解救后做的笔录:“小花,你说你不知道楼下发生事情,你放弃自杀是因为身边警员的劝说。”

小花点头:“是的。”

曹云问:“是你的律师让你这么说的吧?这样一来你就可以摆脱受益者的身份。要知道受益者可能存在补偿的义务。”

王磊:“反对,反对辩方律师胡乱猜测。”

法官:“反对有效。”

曹云点头:“好,小花你说不知道楼下发生什么事?帮我拿下西装。”曹云把西装脱下交给小花。

小花莫名其妙接了过去,穿了白衬衫的曹云朝地下一躺:“3D?没看见?楼上看不见下面躺着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