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后死有责!”(第2/3页)

三、整理时绝不可用胡故院长的手稿,必须先把手稿显微摄影,再洗成六吋照片一份,以后即以此照片作为付印校对之用,并建议“胡故院长遗著整理委员会”,请拨款办理。

四、整理已发表而未收入文存的散文,连同从前已发表而未收入文存的散文,推定徐高阮先生、蓝乾章先生及胡颂平先生负责设法收集。

五、文学史选例一书,仍照胡故院长生前付印的遗志,交商务印书馆出版,版税归胡夫人所有。

六、胡故院长所有英文著作部分,推定徐高阮先生、蓝乾章先生两人与在国外的杨联陞先生、袁守和先生及童世纲先生三人帮同设法收集。

七、将来负责校对人员,必须于稿末注明姓名。

八、关于遗著经本会整理后出版的版税,统归胡夫人所有。

第二次讨论决定事项是:

一、胡故院长未发表的遗著,限定3月10日以前点清页数,预计摄影所需的费用,再由毛子水先生函请王院长批发经费。

二、遗著水经注部分,请陈槃先生做初步检阅。

三、中古思想史有关的遗著,请黄彰健先生做初步检阅。

四、其他稿件,请徐高阮先生做初步检阅。

五、详细年表,请徐高阮先生负责,希望在一年以内完成。

六、先将已发表而未收入文存的文稿,印成目录分给本会各委员,以便商讨分配校对的办法。

七、今后如果发现有侵害胡故院长著作版权的情事,应随时提请胡夫人注意。

八、征求胡故院长函件,由本会出名公告。征得的函件,本会用毕后,即移送“纪念馆”保管。

这两次所谓讨论决定事项,除了把当时明明属于公产的,非法跟私人纠缠不清外,其他有关“著作整理编辑”各条,二十年下来,几乎无一不是虎头蛇尾。这些铁证,正好印证了我早年的预言:“占着茅坑不拉屎。”——整个这个岛上的学风与机构,一直都是如此。

我相信真正能把《胡适全集》编出来的,还是有待于私人机构。私人机构是肯做事的,一变成公家的,就完蛋。那天你请客的席上,我颇属意绍唐,认为绍唐或可透过胡祖望的支持,排除各方面的抵制,但那天晚上绍唐说为了他买下《胡适选集》,自己被胡老太、王志维追告不已,甚感苦恼云云。总之,现在王志维衰病侵寻,胡适纪念馆也毫无起色,他实在应该知道他们真的错了,应该知道他们是胡适思想流传的罪人,应该知道现在是补过的最后机会,再蹉跎,就除了一片黄土,什么也看不到了。

1971年,我在警备总部保安处的押房里,顺手在十行纸上写下《〈胡适全集〉计划》,是我受难期间罕存的笔迹之一,特将原件送给你,留作纪念(这计划当然限于环境,凭空做的,极不理想)。

多谢你对我的帮助、送书与好意。敖之1983年2月3日晨

1965年12月18日,江冬秀在《胡适手稿》第一集“卷头的话”里说:

编印适之的全集,现在还谈不到。我想先要影印他没有发表过的文章。这是我的责任,我要尽力量办这件事。等这件事办好,再筹划编印全集。

请问为什么全集“还谈不到”?原因无他,只是他们不行罢了!自己不行还要捣别人乱,就是他们的本事。如今江冬秀也死了,“再筹划编印全集”也全是一句空话了!

另外,同年11月15日杨联陞也在“序”里说:

胡先生生前有两次对我说过:学生替先生编定诗文遗集,要用自己的判断力,该收的收、该去的去,不要把随便什么东西都收进去。两次结句都是:“你们后死有责!”

胡先生逝世后,我自然应当帮助想想怎样整理他的遗著。我想起胡先生生前的话,觉得很为难,因为实在不容易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