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中古城市(第4/20页)

出现在街头的乩童越来越多。其中一个乩童的背脊血肉模糊,惨不忍睹,鲜血染红了他的裤子。他迈开大步行走在街上,故意碰撞路人,每次撞到别人时,他就皱起眉头来,仿佛责怪人家竟敢在太岁头上动土似的。这个乩童腰间悬挂着一根鞭子。它是用大约六条金属链子编织成的,每条链子长十八英寸,末端系着一小枚血淋淋的刀片。鞭子悬挂在腰际,乍看之下活像一支苍蝇拍。这些乩童的脸孔,跟他们身上的鲜血一样令人心悸。其中一个没有鼻子,只有两个孔穴,出现在他那张血肉模糊的三角形脸庞上。另一个只管睁着两颗凸出、满布血丝的眼珠。第三个乩童没有脖子——一团肥肉从脸颊延伸到胸膛。成群乩童游走在街头,招摇过市,四下睥睨,一副凛然不可侵犯的模样。但我怀疑他们身上那件沾满血迹的衣裳来路有问题。有些衣服看起来太干了,也许是去年穿的,也许是向别人借来的,也许是事先沾上动物的血。但其中有一位乩童显然是玩真的:他那颗半秃的头颅胡乱包扎着绷带,鲜血依旧滴滴答答流淌不停。鲜血代表荣耀。展示越多鲜血,你就能够获得越多掌声。

我们离开城中那条人潮汹涌、热烘烘的大街,走向城外的旷野,在一座尘土飞扬、地上满布足迹的坟场坐下来,观看一群男孩玩游戏。他们手里拿着一颗颗鹅卵石,不知在玩什么,但显然那是一种中古时代留传下来的游戏。今天早晨之前,对我来说,宗教狂热是一个难以理解的谜团。但在城中那条大街,血腥仪式却显得那么自然,那么寻常。街上,只有那成排的警车、一两辆偶尔路过的汽车、震天价响的麦克风,以及小贩叫卖的用马口铁圆罐子装的冰淇淋,不属于中古世纪。在这座城市中,反而是那群游走街头的美国女孩,会被看成不可思议的怪物——在这场宗教庆典中,她们竟然穿上在伦敦街头肯定会引起骚动的凉快衣裳,扭腰摆臀,招摇过市。在乩童眼里,这群洋妞似乎不存在。他自顾自走到运河台阶上,当着众人的面脱掉身上那件沾满血迹的衣裳,浑身赤条条站在阳光下,仿佛献宝似的。他才是这座城市的真正子民。今天是他的日子,他爱干什么便干什么,谁都不能阻挠他。他用血淋淋的背脊换来这项特权,把枯燥单调的修行转变成一场壮观而惨烈的表演。

表现在乩童身上的狂热,源自一个单纯的过度简化的认知:宗教只是一种庆典和仪式而已。亚齐兹说过:“什叶派信徒不是真正的穆斯林。”他一边向我们示范,一边说,什叶派信徒祈祷时,是以这种方式弯腰俯首,和真正的穆斯林截然不同。他认为,基督教和伊斯兰教比较接近,跟印度教的距离就已经远了,因为基督徒和穆斯林都实行土葬。“可是亚齐兹,很多基督徒选择火葬呀。”“这些人不是真正的基督徒。”一位医科学生向我们解释伊斯兰教和他最厌恶的教派锡克教之间的差异。他说,穆斯林宰杀牲畜时,一面念经,一面放血,让它慢慢死亡,而锡克教徒拿起刀来,一刀便砍下牲畜的头颅,连经也不念一句。他伸出手来比画一下,忍不住摇摇头,用手捂住脸庞。宰牲节③那天,旅馆主人巴特先生送我们一个蛋糕,上面用糖霜写着两个词:Id Mubarak(恭贺宰牲节)。收到贺礼,我们才知道这天是伊斯兰教的大节日。一整个早晨,成群游船载着一家家男女老少(他们个个穿着干净的白衣或蓝衣,正襟危坐,神情显得非常肃穆),穿梭在湖面上。这天是探访亲友、馈赠礼物和欢宴聚餐的日子,但对克什米尔人来说,今天也是一年中唯一能够使用肥皂和水清洁身体、去除污垢、穿上使人浑身发痒的新衣服的日子。可是,宰牲节究竟代表什么意义呢?带着礼物前来探访我们的医科学生、工程师商人,都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我们只知道,在这个日子里,穆斯林都必须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