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弃儿 第十九节(第2/3页)

那天下午我们没有去小苏家,小苏家跟狗窝似的,另外也怕那条不懂事的狗吓着孩子,就去了农药新村。老杨瞒着他爹妈认养了孩子,因此只能带进我家。

我妈正在享受着下午看杂志打毛线的平静时光,看见我们带了个孩子进来,我妈就放下了毛线,用一种疑惑的眼神看着我们,意思是你们今天是不是又喝醉了?这个姑娘也太小了,看上去不太能卖玫瑰花的。我说:“别猜了,这是杨迟认养的正经八百的孤儿,福利院出品,如假包换。”我妈说:“要死啊,你们想干什么,想要小孩为什么不结婚去?”杨迟说:“我们三个男人没法登记结婚。”我妈就扑过去撕他的嘴。

事实证明我妈带小孩也没什么经验,她这个人比较在乎外表,长得英俊的,懂礼貌的,就是她的菜。在她的治理下,我从小就很干净,嘴也甜,如果达不到要求就会被她痛揍。我后来变成一个社会渣滓,纯粹是装出来的,本质上始终是个怕脏、客气、矫情的人,同时也讨厌各种指手画脚。反正我妈端住小孩的脸看了一会儿,说她脸皴了,大概是乡下的孩子。我说:“你怎么不认为是哭皴的呢?”我妈说:“这倒也有可能。”我又问:“小孩午睡要注意什么?”我妈想了想说:“盖暖和点。”这时我爸进来了,带了一群人开桌打麻将,我们躲在二老的卧室里不吭声。我妈摊开被子,帮小孩脱了外衣让她睡午觉,一看孩子的毛衣毛裤,不免又皱眉头,说这毛衣织得也太差了,全是跳针,而且是腈纶的。

这一天他们在外面大声说着一条新闻,万师母做妓女被发现啦。万师母已经四十多岁了,在这个艰难的年月里,她终于操起了皮肉生涯。那帮打麻将的人很不要脸地说,这种事情在偏远省份才有,没想到就发生在戴城,四十多岁做鸡真需要很大的勇气。我妈听不下去了,隔着墙大声喝止道:“不要再说了,里间有小孩!”

有个人说:“你们家路小路也不赖的,贩黄碟被抓了。”我妈一听,顿时没了脾气,回头瞪了我一眼。我指指孩子,闹哄哄的她也睡着了,于是我们蹑手蹑脚出去,把那扇关不上的房门用力合上,门框发出吱吱的惨叫。我觉得这栋楼无须地震,这么吵啊吵的,迟早有一天会塌掉。

这个下午,我们站在一边听他们讨论着老万会怎么处理自己老婆。有人说,老万知道这件事,默许的,还有人说,老万要剐了他老婆,但逻辑不太通,女人出轨可以剐,女人做鸡实在没什么好动手的,不如自杀算了。反正都是幸灾乐祸的,没有一个人考虑到老万的感受。

据说万师母是在一个商场前面被人看到的,她把自己打扮了一下。我以为她会穿上粉红色的外套、网眼袜、高跟鞋之类,实际上没有,那是外国鸡的打扮法,在中国会被立即拖走。万师母穿的是蓝色化纤套装,和商场里的营业员一模一样,烫了个头发,抹了点口红,以一种有别于下三烂妇女的整饬形象出现在街头。

麻将桌上的人点头,是的,她一直说自己找到一份商场站柜台的工作,原来是去站街。这样不错,至少不用换衣服了。

她的生意蛮好的,制服诱惑,有人甚至就喜欢商场营业员。虽然年纪大了点,但那些同样站在街头卖的,其身材和长相都不如她。她们甚至还有暗号,拉住一个男人,说的黑话是“要吃话梅吗”。人若是懂事的,就回答她“打炮是吗”,把她的话梅轰得粉碎。她就会点头,承认,打炮和吃话梅是同一件事。

他们关心另一件事,打万师母的炮究竟多少钱(其实应该是炮打万师母)。我们都知道,商场门口站街的平均价格是五十块。但万师母的成交价究竟几何,没人知道,也没人敢去试一下,也许二十,也许一百,反正差别也不是很大。(杨迟说,放屁,差别可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