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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克和露露举行各种派对。他们喜欢派对。这是他们美国生活的消遣。胡克也做其他的事情:教大学研讨班宣传材料上广受欢迎的小号,在对外关系协会上做报告,乘坐班机前往特区和智囊团会面商讨工作,给政治期刊的编辑们写信发牢骚,疲惫不堪地爬到四楼的办公室给朋友或学生的著作写评论或简介。亨利·“胡克”·托马斯,CNN带引号的标志性人物,这个绰号是怎么得来的人们已经想不起来了:不是历史的缔造者,而是代表其概念。他是(反正是某些)总统的密友,代表他所认为的最伟大的民族出使世界各地。当然,胡克非常勤奋,不过,他的平步青云也证明了其他因素的重要性——运气、正确的时间和正确的地点、某种不屈不挠的精神。他正好在总统任职期满的时候进入国务院,接着证明了自己作为下一任官员的价值,站稳了脚跟。

短期的美国政府职务造就了胡克漫长而成功的职业生涯。他非常了解游戏的规则,1979年就放弃了妻子在委内瑞拉的财产,并从那里转移到正确的地方。至少从那个时候开始,他们就是百万富翁了。他的专长就是永远领先别人一步。

胡克的办公室有几扇窗户,你可以透过窗户俯瞰隔壁街区所有房屋的后墙。罗伦和沙拉曾经在那间办公室里抽烟,然后通过敞开的窗户把烟雾“扇”出去,其实没人会注意到烟味,因为那个时候胡克自己每天都要抽上半包,肯特烟在烟灰缸里烧得一干二净,胡克愤怒地敲着键盘,说约翰逊对越南的政策错在哪里,或者国家福利有哪些弊端。他们蠢得像乳臭未干的孩子。

露露已经退休了。她有个音乐专辑,一直受到时尚界的追捧,里面收集了几首传统的科里多曲、一首和琼·贝兹紧密相关的智利曲、几首质朴的民谣,颇有几分文艺复兴的味道,其中一首原创曲目被一部成功的假日电影用作序幕音乐。版税,让有钱人变得更有钱。乐声没有完全消失,只不过调子变了,变得深沉萧条,像上了年纪的女人发出的声音。其实她并没有闯出什么名堂,早在二十四岁就嫁为人妻了,当时大家都这样。她的生活按部就班:跑到纽黑文给胡克煮饭,像照顾孩子似的照顾胡克。之后又追随胡克来到华盛顿,盛装打扮参加各种无聊的派对,生儿育女,外出就餐,装修康涅狄格州的住宅,张罗各种名目的义演活动。做这个家庭的成员很消耗时间。罗伦从来没见过谁比他们一家三口更忙。最不可思议的是,他们其实都没有工作。

他们今晚要举行派对。好像是为了一本书吧,罗伦记不清了,不过沙拉坚持要她来,这两个月每周都发邮件提醒她,还用语音信箱给她留言:

嗨,伦伦,是我,别忘了,星期四晚上,在我父母家,你答应了一定一定一定要来的,穿得漂漂亮亮的,和你往常一样迷死人,不过别迟到哦,你不来我都不知道跟谁说话,因为丹来不了,鬼知道什么原因,好了,后天见。

罗伦的办公室很冷。冷得把黄油放在桌子上都不会化,冷得都能做手术。办公室里全是女人,每个女人的椅子后背上都搭着一件羊毛衫。她们坐在桌前,两只手放在键盘上,像流浪汉对着着了火的垃圾箱。办公室里通常只有敲击键盘的声音、打电话的声音、进出卫生间的声音和电梯下行的“叮叮”声。不知道为什么,电梯下行时的两声“叮”比上行时的一声“叮”声音更大。或许这是办公室一种等待解决的隐喻吧。那些女人制作菜谱。不过这里没有食材,只有堆积如山的纸张和戴眼镜的助理编辑们。罗伦在这里干了四年了。一切尚好。

今天不一样,因为今天办公室来了个男的,一个真正的男人。不是跑来开会的摄像师或者形象设计师,而是一名临时雇员。克里斯汀怀孕了,医生要求她卧床休息,所以才雇了一名临时工。罗伦根本不知道克里斯汀是负责哪些工作的,不过现在有个男的来替她了。他穿着领尖带扣的衬衫和牛仔裤,脚蹬平底便鞋,而不是胶底帆布鞋,这说明他比较成熟。罗伦一整天都在想方设法引起他的注意。她是办公室里排名第二的大美女,所以这并不难。最漂亮的汉娜总是一脸茫然。其实她并不蠢,事实上,她非常能干,只是看上去没什么活力。她金发白肤,干瘦干瘦的,总是戴着一副厚厚的眼镜,没什么吸引力,就连电脑屏幕的背景都是她的法国斗牛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