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牙签鸟

一辆警车停在哈利家公寓大楼门口,另一辆挡在多弗列街往苏菲街的路口。

汤姆·沃勒已下令不开警笛和警灯。

他用对讲机确认所有人都已就位,也接到一连串夹带噪声的确认回报。艾弗森那边的消息是,四十分钟以前已接到警方律师发下的那张蓝纸——逮捕搜查令。汤姆明确表示不需要支持小组,而是亲自率队,且其他人待命。艾弗森并无异议。

汤姆搓着手,部分是因为从比斯莱特球场那条路上吹来的寒风,但大部分是因为兴奋。逮捕是这工作最棒的部分,这点他从小就发现了:秋天的傍晚,他和尤亚肯在父母的果园,等住户委员会的流氓来抢苹果。他们果真来了,通常一伙人有八到十个。不过人数多少不重要,因为他和尤亚肯打开手电筒,用自制的扩音器大喊时,现场总是乱成一团。他们依照野狼猎捕麋鹿的法子,选定猎物里最小、最弱的下手。但让汤姆着迷的是逮捕——围住猎物的部分,而尤亚肯喜欢的是惩罚。他在这方面的创意有时到了汤姆必须加以阻止的程度。倒不是因为汤姆同情小偷,而是因为尤亚肯不像他能保持头脑清醒,衡量后果。汤姆经常觉得,他和尤亚肯会在一起并非凑巧。尤亚肯现在是奥斯陆法庭里的助理法官,前途无量。

汤姆申请加入警队时,吸引他的就是逮捕这件事。汤姆的父亲想要他学医,或步他后尘念神学。汤姆在学校成绩优异,为什么要当警察?他父亲当时说,拥有良好教育对自尊心很重要,还说起他那在五金行卖螺丝的大哥憎恨天下所有的人,就是因为他觉得自己不如别人好。

汤姆带着啼笑皆非的笑容聆听这些告诫,心里清楚父亲最讨厌这样。父亲担心的并不是汤姆的自尊,而是邻居和亲戚的看法,认为他唯一的儿子“只不过”当了个警察。他父亲从来不懂,即使你比人家好,也可以恨人家。就因为你更好。

他看了看表。六点十三分。他按下一楼的门铃。

“谁?”一个女人的声音说。

“我是警察。”汤姆说,“可以请你替我们开门吗?”

“我怎么确定你是警察?”

巴基斯坦人,汤姆心想,请她从窗户看一下警车。门锁吱的一声开了。

“请待在屋子里。”他朝对讲机说。

汤姆要一个人守住房子后面的消防逃生口。上网研究过这栋公寓的平面图之后,他已经记住了哈利公寓的位置,也知道无须担心后梯的问题。

他们戴上头罩。关键词是速度、效率和决心。最后一项其实代表着下手要狠,而且有必要的话,不惜痛下杀手。但很少有那种必要。整体说来,就连棘手的罪犯在无预警状况下看到戴着头罩、携带武器的男人闯入,都会吓得无法动弹。简单来说,银行劫匪用的就是这一招。

汤姆定了定神,对其中一人点点头。那人用两个指节在门上轻轻敲了敲。这个动作只是为了事后写报告时,说他们事先敲过门。汤姆用冲锋枪枪柄敲碎玻璃框,伸手进去,利落地把门打开。他喊了一声,所有人冲进了公寓。他不确定自己喊的是拟声词,还是哪句话的第一个字,他只知道他和尤亚肯扭亮手电筒时,口中喊的也是这个。这种时候最棒了。

“马铃薯饺子,”玛雅说着端起哈利的盘子,用责备的眼神看了他一眼,“你碰都没碰。”

“对不起,”哈利说,“我没胃口。请替我转告厨师,不是他没煮好。这次不是。”

玛雅大笑着往厨房走去。

“玛雅……”

她缓缓转身。哈利的声音里有点什么,语气是不祥的预兆。

“给我一杯啤酒,好吗?”

她继续往厨房走。不关我的事,她心想。我只是替客人服务,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