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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河对面的贝瓦特街上有座房子,”他主动说道,好像那房子对他来说是个沉重的负担,“或许我们可以到那边去,要是你不介意的话。算不上有多整洁,不过比这儿要好一点。”

我们开着史迈利那辆寒酸的小奥斯汀上了路,车速慢得让人以为他是在送老弱病残,可能他当时就是这么看我的。已是黄昏时分。阿尔伯特桥上的白灯笼飘飘荡荡地迎向我们,仿佛是从水中升起的马车车灯。本,我绝望地想,你到底做了什么?本,他们对你做了什么?

贝瓦特街堵得厉害,我们把车停进了一条小巷。停车对史迈利来说简直跟把邮轮开进船坞一样复杂,但他总算是停好了,我们下了车往回走。我记得跟在他旁边走路实在太难,他走路时两条胳膊向外撇,还甩得老高,根本无视我的存在。我记得他鼓起勇气转动自家前门钥匙的样子,还有走进门厅时的警觉神情。家对他来说仿佛是个危险的地方,现在我已经知道情况确实如此。门厅里放着好几天的牛奶,起居室里有一盘吃了一半的排骨炖豌豆。唱机的转盘无声无息地旋转着。就算不是天才也能猜得出,他是匆忙之间被叫出去的——很可能是昨晚人事组的头儿找的他——当时他一边吃着排骨炖豆,一边听着音乐。

他晃进厨房去找苏打水,准备加到我们喝的威士忌里。我在他后面跟着。史迈利身上有种东西会让你觉得,他的孤独仿佛是你造成的。厨房里到处是打开的食品罐头,水槽里堆满了脏盘子。他调威士忌的时候我开始洗盘子,于是他从门后摸出一条茶巾,把盘子擦干收起来。

“你和本两个人是挺出名的搭档,对不对?”他问。

“对,我们在沙拉特住一个宿舍。”

“宿舍里有——厨房,两个卧室,还有卫生间吧?”

“没有厨房。”

“你们在训练课程中也是一对?”

“最后一年在一起。你得选个搭档,学会彼此配合。”

“自己选吗?还是上头给你们配好?”

“先自己选,然后上头要么批准,要么拆开。”

“这之后你们俩就得始终在一起了,不管境况如何?”

“差不多是这样。”

“最后一整年都在一起?那可是训练期的一半时间呢。白天晚上都在一块儿?简直跟结了婚一样吧?”

我想不通他干吗要追问这些早已知道的事情。

“所有的事你们俩都一起做?”他继续问道,“抱歉,我接受训练到现在可有段日子了。理论课、实践课、体能训练、一起吃饭、住在一块——这其实就是共同生活嘛。”

“我们一起完成联合协作的科目,还有强制手段训练。这很正常,因为我们俩体重差不多,身体素质也基本相当。”尽管他问题的导向越来越令人不安,我却渐渐发觉自己迫切想和他交谈。“接下来其他的内容自然也得一起参加了。”

“哦。”

“偶尔他们也会把我们拆开,比如要参加特训的时候,或是他们觉得哪个人对搭档过分依赖。不过,只要两个人的表现能平分秋色,他们就会继续维持原有的组合。”

“你们俩把所有的奖项都赢来了,”语带赞许的史迈利又拿起一个湿盘子,“你们是最好的一对。你和本。”

“那是因为本是最出色的,”我说道,“不管谁跟他搭档,都会名列前茅。”

“当然啦。没错,我们都见识过这样的人物。加入情报部之前你们俩认识吗?”

“不认识。可我们的经历很相似。我们上的是同一所高中,只不过宿舍不在一起。都是牛津毕业的,不过在不同的学院。学的都是语言专业,但从来没遇到过。他曾在陆军短期服役,我是在海军。到了圆场我们才认识。”

史迈利拿起一只精致的骨瓷杯,狐疑地朝里面瞅了瞅,好像是要找什么我没瞧见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