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底层(第3/22页)

就在莎菲莉亚被杀害的2003年,“荣誉谋杀”作为一个专有名词,正式进入了英国的司法体系——这一定义是伴随涉嫌谋杀自己十六岁女儿赫苏·尤尼斯(Heshu Yones)的阿卜杜拉·尤尼斯选择伏罪而确立的。尽管该事件曾几经波折,但基本事实是很清楚的。1991年,尤尼斯一家从萨达姆·侯赛因统治的伊拉克逃走。赫苏的父亲做起了库尔德爱国联盟在伦敦的志愿者。赫苏在西伦敦的威廉·莫里斯学院读书时,曾多次向老师表示自己对强迫婚姻的恐惧,但都遭到了无视。当她的父母发现了她与一个信基督教的黎巴嫩男孩的亲密关系时,她不得不从家中逃走——正是学校的老师以那个男孩让他们的学生(赫苏·尤尼斯)在课业上分心为由,向她的父母揭发了这两个孩子的关系。事实上,女孩早早就被安排好嫁给自己在库尔德斯坦(另一种说法是巴基斯坦)的表兄,还要经受令人屈辱的“童贞检查”。当她被追回来时,她的父亲怒不可遏,威胁要杀了她,还好她的母亲和兄弟进行了阻拦。他们回到了英国,不久她的兄弟们发现了女孩反复表达自己想要逃走的私人信件。她因此被囚禁在房间里,最终被她的父亲“伤害致死”——她的父亲随后割了自己的喉咙,然后跳下了自家的阳台。[1]

在审判前的访谈中,阿卜杜拉先是否认对自己女儿的死负有责任。他狡辩说女孩是自杀的,而自己因为万分悲痛,所以才从阳台上跳了下来,希望也可以结束自己的生命。当地的阿拉伯社区为他筹措了高达125000英镑的保释金。但他不得不面对那些与他说辞完全相反的证人和自己良心的拷问。最终,他在法庭上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因此被免除了死刑,判处终身监禁。在评论者尤恩尼·威坎(Unni Wikan)看来,这一事件体现的是“一个特定社群糟糕的集体价值观,让一个男人认为杀死自己的女儿是一件必须要做的事”,尽管这一事件本身“更多地还是体现悲剧性本身”。威坎自己是个致力于拓展跨文化理解边界的人类学家,她的作品《法蒂玛的荣耀》(In Hon-or of Fadime)是关于法蒂玛·萨西达事件的研究专著。2002年,这个有着瑞典和土耳其双重国籍的二十六岁女孩,同样被自己的父亲杀害。事件本身使她个人具有的所谓“意义”得到升华。“我有几次犹豫不决,因为我好像为我不想同情的人提供了太多同情。”萨西达在公开的网站上这样写道。她的困境对我们也有所启发。“荣誉谋杀”这类犯罪最大的问题在于其中有太多的不可理解。兄弟怎么会杀死自己的姐妹,父母又是怎样地丧失人性,才会对自己的孩子痛下杀手?但很多时候,问题本身就隐藏了自己的解答:它是无解的,而它的不可理解与它的非人性因素紧密相连。它们的发生提供的是一种边界,让我们见识到人类理性之外的世界,人们对某些行为的判断法则已经超越了人性界限。这些事件通常是悄无声息的,没有什么故事好讲,没有什么声音会被听见,也没有什么复杂的心灵需要被理解。但事实是,我们有太多内容需要从这些死去的女人身上了解——关于她们的家庭和她们自己。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在这一章里,我会把矛头指向那些所谓的质疑者,考察他们为何会认为莎菲莉亚在说谎。

赫苏·尤尼斯的案子,不仅因为让英国司法界历史性地第一次使用了“荣誉谋杀”这个名词而令人印象深刻,赫苏自己说的话同样值得人们铭记。她在逃跑之前给父亲的告别信里这样写道:“喂,你这个出手很重的老头儿,我希望你可以享受在我身上测试你有多大力气的日子,成为一个接受者也很有趣。就这样,很好。”事实上,在杀死她之前,尤尼斯就常常以种种借口多次殴打女儿,但这并没有引起学校的重视。而在这封信里,赫苏的口气是顺从的,充满了自责和冷静。我们甚至忍不住要说,这声音听起来很像是来自“新新人类”:“但很明显,我不应该是你的一部分。我可以坦然接受你的责备,因为我并想成为你想要或期盼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