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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芬威克。”

“嘿,你来了。”他边说边直起身来。

其他人都停下手头的工作,看着他们。

他往她篮子里瞄了一眼。他已经把衬衣脱了,胸膛上亮闪闪的全是汗,汗里还落了小虫子和木屑。“啊哈,又行贿去啊,呃,我看该叫诱骗。”

“她们喜欢在这时候吃甜桃子罐头。”

他是个身手敏捷的男人,和她们家的男人太不一样了。在学校时,他就一直打橄榄球。她只见过他父亲一次。他父亲告诉她,假如当初芬愿意,他本来是可以进小袋鼠队19的。

“有桃子谁不想吃?”他边说边靠过来,从上往下朝她裙子里看。“好漂亮的白桃子。”他想伸手去抓,却被她挡了回去。他身后的几个男人哧哧地笑了起来。

他这种举动是近来才开始有的。他总想在他们跟前露一手。

“今天有什么情况吗?”

“你指什么?”

“今天肯定有情况。他们一点儿口风都没透给你?”

他还真不知道,也不在乎。他吻了她一下。那些男人用手敲着船,哈哈大笑。

“你还是干点儿正事吧,我的‘爱显摆先生’。”

她往女人路拐了过去。她刚转过身,他便立刻弯下腰,干起活来。旁边哪有什么笔记本?他根本就没带来。

芬并不想考察土著,他是想当一个土著。他被人类学吸引并不是因为想揭开人类自身的秘密,不是本体论。他想要的是可以不穿鞋,用手抓东西吃,当众毫无顾忌地放响屁。他有灵活的头脑,有像照片一般清晰的记忆力,而且在诗歌和理论方面都极具天赋。在从新加坡坐船到马赛那一路上,在长达六个星期的日日夜夜,他无时无刻不在运用他的这些天赋展开对她的追求。可是,它们却似乎并未给他带来多少快乐。他的兴趣更多在于体验,在于行动。思考是衍生之物,乏味、无趣,与生动正好相反。她之所以甘愿忍受这里的湿热、西谷米和基本卫生设施的缺乏,完全是为了思考。每当夜里躺在床上,别的女孩都梦想着能得到小马驹或旱冰鞋,她的梦想却是能有一伙吉卜赛人从窗口爬进来,把她带走,教给她他们的语言和习俗。她还想象几个月后,他们会把她送回家,在和家人们拥抱完毕,淌下激动的泪水之后,她会把他们的事原原本本地讲给家人们听。她的故事会多得几天都讲不完。这个梦想最令人着迷之处是回到家中向别人讲述她的所见所闻那一段。她脑子里始终有一个念头:在这个世界的某个地方有一种更好的活法。而且,她觉得自己肯定能找到它。

在《基拉基拉部落的孩子》一书中,她向西方人描述了所罗门群岛上的马基拉部落如何养育他们的孩子。在该书最后一章,她还就基拉基拉人和美国人抚养孩子的方式和习惯进行了简单的比较。她没将手稿投给大学出版社,而是直接寄给了威廉·莫罗出版社,稿子很快便被接受了。莫罗先生还建议她把对比那部分扩写成最后两章。她照办了,而且很高兴那么做,因为其实那才是她最感兴趣的部分。但这同时也让此书的内容变得更像是主观意见和认识,而此种风格在以往的民族志论述中尚未出现过。书出版之后她才发现,其实美国人从来就没想过竟然还有其他抚养孩子的方式。基拉基拉部落的孩子三岁便能独自划船,五岁还吃母亲的奶,还有,没错,他们十三岁就开始和异性情人一起钻树林,或者到沙滩上干那事。所有这些都让美国人惊骇不已。对普通读者而言,她的研究过于写实,她提出的“并非所有的青春期都像在美国那样充满痛苦和反叛”的见解在这场轩然大波中被忽略了。虽然芬也乐见该书为他们带来了收入,但在他的计划里,变得家喻户晓的本该是他的名字,而不是她的。可除了一篇关于斗布部落的短论文,他什么都没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