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庞氏骗局第四位——汤姆·皮特斯(第3/6页)

没人想要问问,全球零售商有世界级的物流、全球购买力,但利润空间微薄,为什么这些零售商要通过皮特斯公司,这么一家规模较小的中间商,来采购商品呢?这家中间商还至少增加了11%的融资成本。也没有人问,为什么皮特斯公司不能按照商业惯例,从生产商那里取得信用期?再者,皮特斯公司也没有直接从生产商那里采购库存,货源反而是另外两家公司,这两家公司的名字也有意思:喜乐之家采购公司(简称“喜乐”公司)、全国国际资源(简称“全国”公司)。

“喜乐”公司与“全国”公司都是空壳,设立的目的只有一个,将资金在两个公司之间来回转手,这样一来,皮特斯公司看上去就在采购库存。迈克尔·凯腾住在“喜乐角”大街,负责在“喜乐”公司收取资金,任务完成,提取部分佣金,再将钱返还给皮特斯公司。拉瑞·雷诺兹用同样的方法,在“全国”公司完成洗钱。很容易看穿这种伎俩。

尽管如此,投资回报那么诱人,投资者心花怒放,业务也跟着节节攀高。很快,皮特斯将业务向全球扩展,将期票卖给对冲基金,还有私人投资者。

蓝斯洛投资基金就是其中之一,2001年,格利高里·贝尔在蓝斯洛管理公司旗下,创办了蓝斯洛投资基金(经营对冲基金业务,亦称为蓝斯洛基金)。对于皮特斯而言,这样的安排再好不过。尽管皮特斯要从收益中分贝尔一杯羹,但这也意味着皮特斯不需要花时间找新的投资者,就能筹到很多的钱。同时,他也不需要与私人投资者直接交易。

2001年以前,皮特斯与贝尔早已相识,当时,贝尔为另一家投资期票的对冲基金工作。到2008年8月,皮特斯与贝尔从上千名投资者身上筹到26亿美元,资金来源包括私人投资者、退休计划、大型企业、对冲基金。在交易中,贝尔赚取佣金近2.5亿美元。

从所有迹象看来,皮特斯是一位成功的企业家。1998年开始管理自己的公司,后来,逐渐并购其他公司,包括芬格赫特直邮公司(2002年)、买卖王公司(2003年)、宝丽来公司(2005年)、太阳城航空公司(2006年),财富也日益增长。尽管早在1989年,被指控多项诈骗罪,皮特斯还是取得多项成就。

贝尔很快意识到,皮特斯犯有多项诈骗罪。但因为贝尔自己也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所以他为皮特斯保密,不让投资者知道实情。贝尔的蓝斯洛投资基金并没有在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登记,非法所得最终汇到位于库克群岛的蓝天信托公司,这个名字起得真是讽刺。

蓝天法,是美国的国家法律,旨在保护民众不受诈骗之害。这部法律得名于20世纪初,当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防范唯利是图、舌灿莲花的商家,这些商家承诺的一些“投机项目并无依据,就像几尺高空外的‘蓝天’”。在那个年代,一有人谎称发现石油、金矿,或者提出其他一夜暴富的项目,投资者经常上当受骗。这部国家法律因此成为联邦证券法与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前身。

作案手法

皮特斯还没认识贝尔以前,已着手实施诈骗,而整个骗局真正启动,是贝尔开始通过蓝斯洛投资基金向皮特斯一点点送钱。2002年10月至2008年8月,贝尔的基金公司向皮特斯的期票投资超过26亿美元。

就投资咨询服务,贝尔的蓝斯洛管理公司向蓝斯洛投资基金收取管理费。费用包括:管理费收0.5%,业绩费收20%,根据“新投资利润”进行计算。虽然投资咨询服务不过是将几乎所有的投资资金,都交给皮特斯公司购买期票,但作为蓝斯洛的所有者,仅这一项收费,贝尔就整整进账2.45亿美元。此外,贝尔还向蓝斯洛投资基金的投资者们提供业绩表与月报表,这些材料当然都是伪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