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庞氏骗局第五位——斯科特·罗思坦(第4/8页)

谎言之网

虽然罗斯坦称,他的庞氏诈骗案始于2005年,但他的欺诈行为大概可以往前再追溯几年,那时,他刚为一名瘾君子打赢了一场职场歧视的官司,成功取得赔偿金。他收了钱,却忘记告诉那名瘾君子,又或者忘记把钱转给对方。等瘾君子终于发现罗斯坦欠了她钱,罗斯坦就给她一点现金,让她继续满足毒瘾。多年以后,罗斯坦策划了庞氏骗局,而当年的那起案子就成为骗局的种子。

关于罗斯坦的一切,都是谎言,至少也是矛盾重重。他的祖母节衣缩食,攒钱供他上法学院,他却与节俭半点扯不上关系。可能斯科特·罗斯坦自己说的话,最能概括他的伪装和最终的堕落,那就是“我出生贫寒。对金钱尽是痴狂。”

法学院毕业后,罗斯坦在最初15年的执业生涯中,一直默默无闻。接着,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跻身罗德岱堡市法律界的精英圈子。他与罗森菲尔德、阿德勒合伙创业时,他的生活美好得不真实,拥有多处房产,为了配合夫妻二人的身份,每个家里的马桶盖都是黄金打造的,车库里还有多辆豪华跑车、摩托车。和麦道夫一样,罗斯坦也痴迷于昂贵的手表,用于显摆的藏品价值达数百万美元。

罗斯坦认为自己是一个虔诚的犹太人,却会花上千美元找三陪服务,还在酒店养了一位脱衣舞娘。和许多庞氏骗局的策划者一样,是自负与渴望结交佛罗里达州的权贵之人,驱使他走到这一步。他散发着个人魅力与领袖魅力。纵然缺少支撑投资细节的文书资料,许多投资者对他的花言巧语还是信以为真。

罗斯坦行骗时,并不在意对方是谁。最大的投资者中间,包括希蒙·列维与奥佛蒂亚(昵称是奥维)·列维父子,前者是罗斯坦在海之俱乐部海洋度假村的合作伙伴,后者是罗斯坦在雷纳多钟表公司的合作伙伴。罗斯坦将奥维和希蒙视做朋友、家人,至少他是这么告诉他们的。他们一表示对罗斯坦的骗局感兴趣,罗斯坦就毫不迟疑地拿走他们的钱。问及罗斯坦是如何精心策划这笔生意的,他在供词中说:

“与希蒙、奥佛蒂亚讨论合同和交易流程时,我渐渐清楚了一点,他们想要相当相当短的支付合同,意思是尽量用不着几个月,就可以收回全部的本金,还有投资回报。这样的话,为他们谋划合同时,显然,你懂的,编几个就好了。”

罗斯坦在杜撰虚构合同的时候,除了要满足列维父子想要短期支付合同的愿望,还考虑到需要长期运转庞氏骗局的资金(在这个节点上越来越关键)。罗斯坦说,他“设法稍稍调整合同,他们与我走得很近,我希望他们能大赚一笔。”

有人可能觉得讽刺,尽管罗斯坦将列维父子视为“家人”,照样把“家人”的钱坑进一个子虚乌有的投资项目。骗子就是这样给自己找合理的借口。

希蒙·列维甚至一度直截了当地问过罗斯坦,是不是在搞庞氏骗局。罗斯坦回答“不是”,列维看来对此信以为真,并没有深究。有了超短期、零风险、高回报的承诺,列维对自己早前的疑虑佯装未见,继续往罗斯坦那里砸钱。

雷纳多钟表公司

罗斯坦逃往摩洛哥的时候,他在雷纳多钟表公司的合作伙伴,奥维·列维,要求并取得了警方的保护。从黄昏至破晓,一位穿着制服的警察守在列维的住宅小区外,守了至少一周。难道列维的恐惧与罗斯坦消失有某种关系吗?

几年前,一位与希蒙·列维在海之俱乐部海洋度假村酒店共事过的伙伴,就在光天化日之下,被开枪打死。

罗斯坦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