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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前一晚挣了一大笔,我次日就睡了个懒觉,多喝了杯咖啡,多抽了支烟,多吃了片熏肉,并且第三百次发誓以后再也不用电动剃须刀,之后日子恢复正常。我十点到办公室,拿了杂七杂八的信件,撕开信封,将里面装的东西摊在桌上。我打开窗户,让夜里聚集的悬浮在停滞的空气中、屋角、百叶窗条板间的灰尘和浑浊气味飘散出去。办公桌一角有只死蛾子张着双翼,窗台上一只断了翅膀的蜜蜂沿着木框缓缓爬行,无精打采地嗡嗡着,好像知道怎么叫都没用,自己的末日到来了。它飞了太多次,这次肯定是回不了自己的蜂窝了。

我知道今天准是一个荒诞不经的日子。这种日子谁都有过。滚进来的净是松脱的轮子、丢了脑子的野狗、找不到干果的松鼠和老是落下一个齿轮的机械师。

首先来了个粗鲁的金发男人,好像姓魁什南或某个类似的芬兰姓氏。他硕大的臀部塞在顾客座椅里,两只粗糙的大手搁在我的办公桌上,自称是开铲土机的,住在斑鸠市,隔壁那该死的女人企图对他的狗下毒。每天早晨让狗到后院放风前,他必须亲自从篱笆这头搜索到那头,寻找隔壁那女人从马铃薯藤后面扔过来的肉丸子。到目前为止,他一共搜到了九粒,它们裹着一层绿色粉末,他知道那是砒霜除草剂。

“监视她,抓住她,你要价多少?”他眼睛一眨不眨地瞪着我,就像鱼缸里的金鱼。

“你为什么自己不去抓她?”

“我得干活糊口,先生。我花时间跑来这里,不然我一个钟头可以挣四块二。”

“报警没有?”

“我报了警,他们大概要等到明年才会来管。眼下他们正在舔米高梅(1)的屁股,忙不过来。”

“没找动物保护组织,像是‘尾巴摇摇’?”

“那是什么玩意儿?”

我给他讲了讲“尾巴摇摇”。他一点儿兴趣也没有。他知道动物保护组织,去他的动物保护组织,比马小的动物他们可看不见。

“门上写着你是探子,”他蛮横地说,“得,倒是走啊,去探探呀。逮着她给五十块钱。”

“抱歉,”我说,“我走不开。尽管能挣五十块钱,可要躲在你家后院的老鼠洞里几个星期,我无论如何都做不到。”

他站了起来,怒目圆睁。“了不得的人物,”他说,“有钱不挣,哈?救一条不值一提的狗命,看不上眼!哈,屁大的事,了不得的人物。”

“我也有麻烦事,魁什南先生。”

“要是我逮着她,一定会拗断她那该断的脖子。”他说。我毫不怀疑他会那么干。他能够把大象后腿拗断。“因此我得找别人。就为了一有汽车开过,那小杂种就要叫唤。臭着一张脸的老婊子。”

他向门口走去。“你肯定她想毒死的是你那条狗?”我问他。

“当然,我敢肯定。”他就快走到门口,正要扳下镍把手,忽地转过身。“再说一遍,杂种。”

我只是摇摇头。我可不打算跟他对打。他说不定会举起办公桌砸向我的脑瓜。他哼了一声走了,差点儿把门也卸了去。

下一个上门的是个女人。既不老,也不年轻;既不干净,也不肮脏;但显然又穷又笨,衣着寒酸,牢骚满腹。跟她同屋的女孩——在她眼里,在外谋生的所有女性都是女孩——从她的提包里拿钱。这里一块那里半块,可积少成多。她估计少了二十块钱,她损失不起,而搬家她也负担不起,她更雇不起侦探。她认为我或许能打个电话吓唬吓唬她的同屋,但不要提到她的名字。

她花了二十分钟左右才讲清楚这事,一边说一边不断地捏她的提包。

“这电话你认识的人都可以打。”我说。

“是啊,不过你是个侦探。”

“我没有获得执照去吓唬我全无了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