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第2/11页)
三十年前,上帝是文学界最时髦的内容。信仰上帝是合乎体统的行为,新闻记者们用上帝来点缀一个知语或平衡一个句子;后来上帝不时兴了(说也奇怪,板球和啤酒也跟着一块儿过时了),牧神开始流行。在成百部的小说中,草地上都留下了他的蹄印;诗人们看到他出没在暮色苍茫的伦敦公园里;萨里郡②和新英格兰③的女文人,这些工业时代的仙女都不可思议地在他粗鲁的拥抱中献出了她们的童贞。从此她们在精神上发生了彻底的变化。可是牡神后来也不时兴了,美代替了他的位置。人们到处可以见到这个字眼,有时在一个短语中,有时在描写一条大比目鱼、一条狗、某一天、一幅画、一种行为和一件衣服的句子中。好些年轻女子(她们各人都写了一本极有成功希望、充分显示她们才能的小说)絮絮叨叨地用各种方式谈论着对美的感受,有人影射暗示,有人说笑逗趣,有人热情奔放,有人娇媚动人;那些大概刚从牛津大学出来却仍带着那儿光荣的云雾的年轻男子,总在周刊上发表文章,告诉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艺术、生活和宇宙;他们在密密麻麻写满了字的稿纸上潇洒随便地到处写上美这个字眼。可怜这个字都给用滥了。咳,他们可真把这个字使唤苦了!理想有着各种名称,而美只是其中之一。我不知道这种喧嚣是否不过是那些无法适应我们这个英雄的机器世界的人所发出的悲鸣,也不知道他们这种对美——我们这个丢人的时代里的小耐尔④——的热爱是否不过是多愁善感而已。也许我们的下一代对生活的压力更加适应,他们那时就不会以逃避现实的方式,而是以热切接受现实的方式来寻求灵感。
我不知道别人是否像我一样,反正我觉得自己无法长时间地对着美注视。在我看来,哪个诗人的诗句都不像济慈的《恩底弥翁》⑤的第一行那么虚假。每逢那个被称之为美的事物让我感受到它的魔力的时候,我的思想就无法集中。有些人告诉我说他们可以一连几个小时出神地望着一片景色或一幅图画,我听着总不大相信。美是一种销魂的感受,就像饥饿一样十分简单;其实对它并没有什么好多说的。那就仿佛玫瑰的芳香:你能闻到,不过如此而已。正因为这样,所以所有那些对艺术的评论都很令人厌倦,除非在这篇评论中没有谈到美,因而也就没有谈到艺术。评论家在谈到提香⑥的《基督下葬》,那幅也许是世上所有绘画当中最最富有纯粹之美的作品时所能告诉你的,就是叫你亲自前去观赏。别的他要说的就是画的历史、画家的传记或诸如此类的东西。可是人们还给美添加了许多别的品质——崇高、人情味、柔和、爱——因为美并不能长时间地使人得到满足。美是完美无疵的,而任何完美无疵的事物也只能吸引我们一会儿工夫(这就是人的本性)。那位看了《费德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