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消失的棒球棍、回来的《贼喜鹊》(第3/4页)

我决定重新检查一遍房间。又按了一次落地灯开关。灯不亮。打开威士忌瓶盖嗅了嗅残留的酒味儿,味儿一如往常。Catty Sark。我拧好瓶盖,放回茶几原来位置。出于慎重,我又提起听筒贴在耳上。死死的,死得无法再死。继而在地毯上缓缓踱步确认鞋底的感触。耳朵贴在墙壁上,集中神经看能否听见什么。当然什么也听不见。接着站在门前转动球形拉手——尽管自知徒劳——结果很容易向右转了一圈。但我好一会儿都无法将这一事实作为事实接受下来。刚才还像给水泥固定似地一动不动。我将一切还原为白纸,再一次重头核实。离手,伸手,左右转动球形拉手。拉手在我手中左右旋转自如。有一种舌头在口腔中鼓胀般的奇妙感触。

门没锁。

我把转动后的拉手往里一拉,令人目眩的光从门缝泻入房屋。我想起棒球棍。若有那球棍在手,原本可以再沉着一些。算了,忘掉棒球棍。我毅然决定大大打开门。左顾右盼确认无任何人之后,走到走廊。一道铺有地毯的长长的走廊。不远的前面有一个插满花的大花瓶。是吹口哨的男待敲房间门时我用来藏身的那个花瓶。记忆中,走廊相当之长,且中途拐了好几个弯后分开。当时我碰巧遇上吹口哨的男待,尾随其后来到这里。房间门上钉有208号门牌。

我一步一步稳稳朝花瓶方向走去。但愿能走到电视荧屏曾有绵谷升出现的那座大厅。那里当时有很多人且有动感。弄得好,说不定可以从中发现一点线索。但那无异于没带指南针就闻人漫无边际的抄漠。倘若既找不到大厅也返不回208房间,我很可能滞留在这迷宫般的宾馆而无法回归现实世界。但我无暇犹豫。这恐是最后机会。我每天等在井底持续等了半年,现在门终于在我面前打开。况且不久井也将被人从我手中夺走。若在此裹足不前,迄今为止花费的时间和精力势必化为泡影。

有几个拐角。我的脏网球鞋无声地踏着铺满地毯的走廊。不闻人语不闻音乐不闻电视机声。空调机换气扇电梯声也听不见。宾馆安静得犹被时间遗忘的废墟。我拐过好些拐角走过好些门前。有几条叉路,每次我都选择右侧的。这样,在我想返回的时候,只要向左向左即可回到原来房间。方向感已荡然无存。弄不清自己是朝着什么前进。房间号的排列顺序颠三倒四乱七八糟,毫无用场,还没等记忆便已纷纷滑出意识不见。不时觉得有和上次相同的房号出现。我站在走廊正中调整呼吸。难道我像迷失在森林中那样在同一地方团团打转吗?

正当我茫然仁立时,远处传来似曾听过的声音。吹口哨的男侍。口哨吹得有板有眼。吹得如此漂亮的别无他人。他仍如上次在吹罗西尼的《贼喜鹊》序曲。那旋律并不容易用来吹口哨,他却吹得潇洒自如。我沿走廊朝口哨方向前进。口哨越来越大越来越清晰。大概他沿走廊朝这边走来。我找一根柱子躲在阴影里。

吹口哨的男待手托银盘,上面同样放着Catty Sark和冰筒和玻璃杯。男待目现正前方,以仿佛陶醉于自家口哨的神情——从我面前快步走过,看也没看我一眼。样子似乎在说正在争分夺秒。一切都一成本变,我想。肉体仿佛被时间的逆流冲回。

我立即尾随男侍。银盘随着口哨不无惬意地一摇一闪,明晃晃反射无花板的灯光。《贼喜鹊》的旋律咒语一般无数遍周而复始。《赋喜鹊》究竟是怎样一部歌剧呢?我所知道的仅仅是其序曲单纯的旋律和离奇的剧名。小时候家里有托斯卡尼尼指挥的这一序曲的唱片。较之库拉乌迪奥·阿巴特那充满青春活力和现代感的流畅华丽的演奏,托斯卡尼尼的则令人热血沸腾跃跃欲试,就像经过一场激烈格斗之后把强敌强压在身下而即将开始慢慢绞杀。但《贼喜鹊》果真说的是偷东西的喜鹊吗?等一切水落石出,我要去图书馆查查音乐辞曲才是。如果有全曲唱片卖,不妨买来听听。噢,怎么样呢,届时我也许失去兴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