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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律师会把联邦法官戏称为“小恺撒[11]”,就是那个连锁比萨店,其实这也不全是玩笑话。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我们就像恺撒大帝一样,拥有惊人的权力。当然,我在法庭中下达的判决有可能会被更高层的法院推翻或修正,但实际上,在绝大部分情况下,我所做出的决定都是不容置疑的。

日复一日,在直觉的指引下,我宣布着能够改变人们余生的判决结果。在这片土地上,最有钱的律师在我面前也要毕恭毕敬,连大官僚都必须得听从我的命令。

在法庭上,只要一个不利的判决,就能让那些位高权重的人低头求饶、战战兢兢。

我明白,纷至沓来的谄媚和恭维都是因为我所处的职位,而非我本人。当然,我绝不鼓励这种现象。有时,我觉得自己就是一个不情不愿的恺撒,人们的奉承讨好让我觉得尴尬、不安。

然而,这份工作就是如此。

不管我喜不喜欢,我都代表权力。

不管我想不想要,我都拥有权力。

或者说,曾经如此。

[1] 判决前报告(presentencing report):在判决前,缓刑监督官负责调查被告人的生活经历,主要调查是否有使其罪行减轻或加重的情况,最终写成判决前报告,在开庭审理前呈给法官。

[2] 缓刑监督官(probation officer):在美国司法体系中,缓刑监督官主要负责监管在押罪犯,并在开庭审判前调查罪犯的个人经历和犯罪记录。

[3] 亲权(parental rights):父母基于其身份对未成年子女的人身、财产进行教养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4] 弗吉尼亚海滩(Virginia Beach):美国弗吉尼亚州的一个独立市。

[5] 污点证人(cooperating witness):西方司法体系中的一种特殊证人,作为犯罪活动的参与者,自愿向警方提供情报和证据作为交换,以使自己免受指控或减轻、从轻指控。

[6] 快克(crack):又称“霹雳可卡因”,是一种高纯度的毒品。

[7]量刑准则(sentencing guidelines):指美国联邦量刑准则(United States Federal Sentencing Guidelines),是对重罪犯及罪行较重的轻罪犯做出量刑判决的统一准则,不适用于罪行较轻的轻罪犯。

[8] 未起诉之共谋共犯(Unindicted Co-Conspirator):指虽涉及犯罪案件,但在同一份起诉书中未加起诉的罪犯。

[9] 克莱斯勒(Chrysler):美国汽车品牌。

[10] 美国联邦检察署(US Attorneys Office):在地方法院和上诉法院中代表美国联邦政府,负责起诉涉嫌违反法律的被告人、展开有关犯罪案件的调查以及向法官建议量刑判决。

[11] 小恺撒(Little Caesars):美国第三大比萨连锁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