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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想了一下整个绑架过程。

首先,是短信。绑匪要确保我既不会去接孩子,也不会马上寻找孩子。因此,他们用某种方式入侵了通信系统,以“艾莉森”的名义给我发了一条短信。

然后,是绑架。具体细节就很难推测了。萨姆和爱玛在中部半岛蒙特梭利小学读一年级。那所学校很小,除了萨姆和爱玛之外的一年级学生只有三个。在这种情况下,有两个孩子不见了,不可能没有人注意到。而且,学校老师也不会让陌生人接走学生。学校有一个名单,获得家长许可能接孩子的人都列在上面。我和艾莉森给学校列的名单只有贾斯蒂娜和艾莉森的娘家人,包括她的妈妈、两个姐姐和两个姐夫。难道绑匪能够瞒天过海,避开了这项安保措施?

这说明,制订绑架计划的人一定非常狡猾,而且做事条理清晰,有着优秀的组织能力。从判决前报告来看,雷肖恩·斯卡夫朗根本就不是这样的人。肯定是有一个经验丰富的人在帮他。

那人究竟是谁呢?

很有可能就是起诉书中提到的一号未起诉共谋犯。从理论上来讲,这个人应该位于毒品交易链的更高层,他也许是担心斯卡夫朗会在涉及自己的案件中做证,所以才希望释放斯卡夫朗。

可问题是,他是未起诉的共谋犯。“未起诉”,意味着“未知”。假如真的有一个未判决的案子起诉这位共谋犯,斯卡夫朗就不会到我这儿来接受审判了。美国联邦检察署[10]肯定会先起诉这个共谋犯,然后再处理斯卡夫朗的案子。他们总是先拿大鱼开刀,相较之下,斯卡夫朗只不过是小鱼小虾罢了。

事实上,关于一号未起诉共谋犯,斯卡夫朗很可能无法提供任何有用的信息。正因如此,毒品交易组织才需要成千上万像斯卡夫朗一样的中间人。在街头进行毒品交易是非常危险的,毒贩常常很难分清谁是客户,谁又是便衣警察或警方线人。干这一行,被捕是家常便饭。所以,真正的头目是绝不会直接跟客户交易的。从组织的头目到喧嚣的街市,这条毒品交易链中间还有许多环,而斯卡夫朗只是其中一环。而且,他们还让各环之间互不知情。斯卡夫朗很有可能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替哪个毒品交易组织卖命。

从这个案子中,美国联邦检察署已经挖不出更高层的罪犯了。从公诉人的立场来看,这是个死胡同,能抓住的也只有斯卡夫朗。

一两个小时后,我还在脑海中过滤各种信息。这时,艾莉森走进了厨房。我听到她吸了一声鼻子,眼眶通红。

她经过餐桌时,没有停下脚步,也没有理我,而是径直走到橱柜前,取出了一只玻璃杯。

即使在沉重的压力之下,她的举止依然优雅自若。艾莉森也已经四十四岁了,但是你很难看出她的真实年龄。跟二十多年前我们相遇时一样,她的身材还是那么纤细苗条,她的腰板也还是那么笔挺,而她的双肩也丝毫没有下垂,一切美好如初。

她确实也添了一些白发,但是她的头发原本就是银灰色,寥寥银丝混在其中,完全看不出来。虽然我能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发际线在后移,脸上的皱纹也在增多,但是我觉得艾莉森却几乎一点儿都没变。也许是我没有察觉吧,又或许是因为爱情。

不过,我并不是要把她夸成一个绝对完美的典范,她也是有缺点的。艾莉森爱吃巧克力和薯片,虽然身体的新陈代谢和日常的锻炼习惯已经不允许她多吃这类零食,但她还是戒不掉。上班时,她偶尔还会偷偷吸烟,尽管她以为我不知道,但我其实是知道的。还有,她开车的技术很烂。

我们的婚姻也并非完美,所谓完美的婚姻,只存在于写贺卡的人的想象中,以及单身人士的幻想中。我们也会吵架,但吵架的方式不是大吼大叫,而是沉默冷战。我们俩实在是太固执了,无论争吵的起因是什么,谁都不肯让步,结果就是连续数天,我们几乎不和对方交谈。有时,冷战进行到令人心灰意懒的时刻,我忍不住会想,我们的婚姻是不是真的走到尽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