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直成性的陆丹林(第2/3页)

丹林为人刚直,是他的一贯作风。有一次,旧王孙溥心畲(儒),假上海南京西路康乐酒家(即美术馆的前身)举行书画展,事前宴客,我和丹林同席。这天来客很多,那爱俪园的姬觉弥(姬氏得犹太巨商哈同、罗迦陵夫妇的信任,主管爱俪园。交识遗老,附庸风雅,遂为社会知名人士。)也在被邀之列。姬很高兴,持杯向各席敬酒,当然大家起立,共干一杯。既而持杯来到我席,丹林瞧不起姬氏,非但不起立为酬,并斥姬氏:“我不认识你,干什么杯!”姬氏讨着没趣,退席而去。又有一次,某举行画虎展。某庸才自夸,所作既乏负隅出柙之势,亦无啸谷震林之风,形和神两不具备,丹林鄙之。这时丹林适主某报笔政,某投寄一宣传稿,请丹林发表,丹林为之删易,且把“虎展”改为“猫展”,某为之啼笑皆非。又杭州有碧峰居士其人,办一书画社,为客代求当代名家书画,自诩任何不易求得的书画家作品,该社均能辗转请托,如愿以偿。实则该社雇得平素默默无闻的书画和篆刻作手,摹仿伪造,借此骗取润资罢了。这事给丹林知道了,他故意开一书画家名单,其中有健在的,也有已逝世的,假说受南洋华侨所托,按这名单,每人作一直幅,并附尺寸,寄给该社,询问能否办到?那位居士认为这是一注大宗收入,完全包办下来。丹林得此回信,在报上登一文章,带着讥讽说:“某社不惜人力物力,为爱好书画者服务,不仅能求当代名家的缣幅,并在天之灵,在地之魄,亦得通其声气,以应所求,为旷古所未有,敬告海内大雅,如此良机,幸弗坐失……”不久,该社也就自动停业。又某出版社刊有涉及邹容烈士一书,乃柬邀诸同文举行座谈会,每人各赠该书,请提意见,大家都认为内容丰富,史料性强,以及其他种种谀辞。丹林突然发言:“这真是活见鬼,年月有极大出入,事实上生死倒置,刊物宜向读者负责,岂容如此草率!”闻者为之愕然。主编在座,立即自我批评,谓:“我应当负失检和疏忽之责。”某出版社以丹林耿直敢言,持论正确,遂聘之为顾问。又《永安月刊》,我为编委之一,力主多载掌故一类的作品。丹林写了好多篇,我征求李鸿章后人李伯琦撰写晚清宫廷史迹,伯琦提到李鸿章,辄称“先文忠公”,丹林不以为然,谓:“在此民国时代,不应当再见封建性的旧谥法。”

丹林在浩劫中受到冲击,生活艰困,便预写遗嘱,略云:“人总是要去世的,自己做好身后的安排,那是必要的。我离世后,遗体送殡仪馆,不要再换衣服,也不要整容,这是愚蠢的人所做的笨事,切勿盲从,否则是糟掉物料,对死者无补,对生者有损。遗体送到殡仪馆,即行结账,定于何时火葬,不必管它。这样更加做得撇脱,省却许多无聊琐事。骨灰不要取回,交托殡仪馆可了,因为它没有一些用处,反成累赘的废物。黑纱、纸花和其他形式的东西,和虚伪庸俗的陋习,都应该彻底扫除。即朋友也不须你们通知,我已预托一人代为函知一些朋辈了。我生平集藏的文物,早已星散,现在没有什么,只剩几件破旧衣服,此外有一端砚,砚底刻有文字,可以留为纪念。至于所存的书,我在世时,还可以看看,其他可选择一些,给大光存阅,因为他爱好史料的。我平日生活俭朴,量入为出,素不负债,近年经济困难,百病丛生,才向友人挪借周转,我在生时,应由我设法归还,死后就不能清偿了,朋友是会体谅的。本件分写两份,一交朱杏如、陆少兰、陆大光收执,一交陆筱丹、余慧蒨、陆敬平、陆禹平收执。一九七二年三月五日。”这年七月三日,他便逝世。朱杏如是丹林的继室,大光、少兰,朱氏所出。筱丹是丹林前妻苏燕翩所出。所谓留存的端砚,乃黄宾虹遗物。丹林逝世后,被抄之文物书籍大都发还,随即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