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姐婆的娑萨朗(第4/7页)

听惯了父亲的咆哮的紫晓,当然更喜欢常昊的呼噜。

紫晓舀了水,洗过脸,坐在桌前。镜中就出现了一张温柔耐看的脸。这是没有明显个性的脸。没个性好。据说脸上不需要个性。有个性的脸就是怪相。最讨人喜欢的脸就是没有个性的脸。大家都能接受,就成大众情人了。

这是紫晓在一本杂志上看的。这话,紫晓信。

紫晓的特色是温柔。人说客家女子是世上最好的妻子。紫晓有温柔的声音,有温柔的明眸,有温柔笑颜,有温柔的善解人意的性格。

紫晓能温柔得化了男人。

4

常昊起床的时候,起风了。被杀鸡的那个老王爷名之为“灌风洞”的院落口卷进一股股腥味。纸片到处飞。电线被风刮成一线翻飞的浪了,电灯便眨起了眼。

紫晓很失望。

她多希望这是个阳光灿烂的日子呀。她和常昊慢慢走过那条大街。大街上最好有好多人。人们最好都望他们。她和常昊就在人们的视线织成的网里,一直走进婚姻。

可是却起风了。

早上还好好的。一道天河横贯南北哩。星星喝了兴奋剂般的贼亮呢。明明是个晴天,可为啥就起风了?莫非天这东西,也像神经质的诗人,说变脸就变脸?一变脸,就把尘土呀啥的直往人的脸上扇。但也没啥。大不了打个“的”去。

紫晓多想同常昊漫步走过那条长长的街道,在人们的注目礼中走向婚姻啊,可天公不做美。

不过。也没啥。

只要有常昊,风天,也没啥。

天又没给紫晓一个人给风。

紫晓于是静静坐在沙发上,看常昊起床。常昊每次撩开被子,总要发一阵呆。那时,常昊身子瘦,肋骨像搓板。紫晓喜欢胖些的男人,威风,可靠。可常昊瘦,也成。紫晓总是做好吃的叫常昊吃。常昊总是死命地吃,可总胖不了。胖不了就胖不了,瘦也没啥大不了。

紫晓觉得自己已经爱上常昊了。紫晓这样认为。紫晓喜欢同常昊在一起的那种放纵。她喜欢屋里的自由氛围。

出入于城市里,就如同在波浪滚滚的大海上行舟,很疲惫。回到这个小屋,就如同回到了港湾,就有一种安全感了。

紫晓喜欢这安全感,也就喜欢常昊。

要不是去领结婚证的话,紫晓倒是喜欢刮风、或是下雨。这样,她就可以拥了被子,躺在床上。她便在暖融融的迷醉里望常昊。

这时,她是不喜欢两人相拥的。她想一个人静静躺着。希望常昊静静看书。紫晓喜欢静静看书的男人。自己操持家务。丈夫静静看书,忽尔,“哗——”,翻一页;忽尔“哗——”,再翻一页。太阳暖融融照进屋子。多好。

当然,最好是雪后了――可惜她只能在电视上看到雪。最好,再刮丝儿风——那种没有丁点儿尘土的风。她把床弄得热乎乎的,掩了小屋门。雪后格外灿烂的太阳光亮晃晃地从窗里射进,照到大红大红的缎被子上。丈夫就偎了被子看书。小星星一样可爱的儿子就在炕头堆积木。她呢,就陶醉在温馨里织毛衣。忽尔,望一眼看书的丈夫;忽尔,嗔一声调皮的儿子。旁边是火炉。炉上正炖着羊肉,“咕嘟——”一声,“咕嘟——”一声。丈夫则“哗——,哗——”地翻书……。

这是紫晓盼了半世的一个家庭之梦。

5

可常昊不看书。常昊像许多温州人一样,对那些看不到眼前实惠、却对人生有大益的学问不感兴趣。没办法,这也成为一种基因了。许多时候,人是很难超越环境的。

常昊只有在睡不着觉时才看书。书是常昊的摧眠药。紫晓最遗憾的就是这一点,但也没法。便想,读书也不一定有用,读通了当然好。要是读不通,成个半吊子书呆子,反叫人倒胃口了。紫晓喜欢读书人,喜欢那种书卷气。但不喜欢书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