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第3/4页)

苏:我们假使确定下来说,我们已经找到了正义的人.正义的国家以及正义人里的正义和正义国家里的正义各是什么了,我想,我们这样说是没错.

格:真的,很正确.

苏:那么,我们就这样定下来了?

格:便这样定下来吧

苏:这个问题就谈到此为止了.我认为下面我们必须研究不正义.

格:无疑必须研究它了.

苏:不正义应当就是三种部分之间的争斗不和.互相间管闲事和相互干涉,灵魂的一个部分起而反对整个灵魂,企图在内部取得领导地位......它就天生不应当领导的而是应该象奴隶一样为统治部分服务的,......不是吗?我认为我们要说的正是这种东西.不正义.不节制.懦怯.无知,总之,一切的邪恶,也正好是三者的混淆与迷失.

格:正是这个.

苏:假如说不正义和正义如上所述,那末,"是不正义的"."做不正义的事",还有下面的"造成正义"......所有这些词语的涵义不也全跟着完全清楚了吗?

格:怎么会?

苏:因为它们完全如同健康和疾病,不同之点仅在于前者是心灵上的,后者是肉体上的.

格:怎么这会样?

苏:不健康的东西在内部造成疾病,健康的东西一定在内部造成健康.

格:是的.

苏:不也是如此吗:做正义的事在内部造成正义,做不正义的事在内部造成不正义?

格:肯定的.

苏:可是健康的造成在于身体内部建立起这样的一些成分:它们合自然地有的统治着,有的被统治着,而疾病的造成则在于建立起了这样一些成份:它们单自然地有的统治着有的被统治着.

格:是的.

苏:正义的造成也就是在灵魂里建立起了一些成分:它们互相间合自然地有的统治着有的被统治着,而互相间只是自然地统治着和被统治着就造成不正义,不是吗?

格:确实是的.

苏:所以看来,美德似乎是一种心灵的健康,美与坚强有力,而邪恶则似乎是心灵的一种疾病,丑和软弱无力.

格:是如此.

苏:因此不也是如此吗:实践做丑事能养成邪恶,实践做好事能养成美德?

格:必然的.

苏:到此看来,我们还剩下一个问题要探讨的了:就是,实践做好事,做正义的事.做正义的人,(不论是不是有人知道他是这样的)有利呢,还是做不正义的人.做不正义的事(只要不受到惩罚和纠正)有利呢?

格:苏格拉底,在我看来这个问题已变得可笑了.因为,若身体的本质已经坏,虽拥有一切食物和饮料,拥有一切财富和权力,它也被认为是死了.假如我们赖以活着的生命要素的本质已遭破坏和灭亡,活着也没有价值了.正义已坏的人尽管可以做任何别的他想做的事,只是不能摆脱不正义和邪恶,无法赢得正义和美德了.因后两者已被证明是我们已经表述过的那个样子的.

苏:这个问题是变得可笑了.可是,我们既然已经爬达这个高度了,(在这里我们可以最清楚地看到这些东西的真实情况),我们必须还是不懈地继续前行.

格:发誓我一点都不懈怠.

苏:那么到这儿来,你以便可以看见邪恶有多少种......我是指值得一看的那几种.

格:我的思想正跟着你呢,尽管说下去吧!

苏:的确,我们的论证既已达到这个高度,我似乎从这个高处看到了,美德是一种,邪恶却无数,可其中值得注意的有那么四种.

格:这是啥意思?

苏:我是说,有多少种类型的政体便会有多少种类型的灵魂.

格:到底有多少种呀?

苏:有五种政体,就有五种灵魂.

格:哪五种,请告诉我?

苏:告诉你,其中之一就是我们所描述的这种政体,它可以有两种名称:王政或贵族政治.如果是由统治者中的一个卓越的个人掌权便叫做王政,是由两个以上的统治者假如掌权便叫做贵族政治.

格:对的.

苏:刚才我们说的这两种形式是一种政体.因为不管是两个以上的人掌权还是一个人掌握,只要他们是受过我们前面提出过的那种教育和培养的,他们是不会改变我国的值得一提的那些法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