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3/4页)

色:是的.

苏:我的朋友啊!诸神是正义的吧?

色:可算是的吧.

苏:色拉叙马霍斯,那么不义者为诸神之敌,正义者是诸神的朋友.

色:高谈阔论,听你的便.我不来反对你,叫大家扫兴.

苏:好事做到底,象刚才一样请你继续回答我吧!我们看到正义的人的确更加聪明能干更好,而不正义的人根本不能合作.当我们说不正义者可以有坚强一致的行动,我们实在说得有点儿不对头.他们要是因为绝对违反正义,结果非内讧不可.他们残害敌人,而不至于自相残杀,还是由于他们之间多少还有点正义.便凭这么一点儿正义,才令他们做事好歹有点成果;而他们之间的不正义对他们的作恶也有相当的妨碍.因为绝对不正义的真正的坏人,也就绝对做不出任何事情来.这便是我的看法,同你原来所说的不同.

现在我们再来讨论另一个问题,就是当初提出来的那个"正义者是否比不正义者生活过得更加好更快乐"的问题.根据我们讲过的话,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不过应当我们慎重考虑,这并不是一件小事,而是一个人应该怎样采取正当的方式来生活的大事情.

色:请便吧!

苏:请你告诉我,我正好在考虑,马有马的功能吗?

色:有.

苏:所谓马的功能,或者任何事物的功能,就是非它不能做,非它做不好的一类特有的能力.可否这么说?

色:我是不懂.

苏:那么听着:你眼睛不用能看见吗?

色:当然不能的.

苏:你耳朵不用能听见吗?

色:不能吧.

苏:那么,看与听是眼和耳的功能,我们可以这么说吗?

色:当然可以啦.

苏:我们能否用短刀或者凿子或其它家伙去剪葡萄根?

色:有何不可以?

苏:不过据我看来,总是不及专门为整枝用的剪刀来得便当.

色:是真的.

苏:我们那么要不要说,修葡萄枝是剪刀的功能吗?

色:要这样说.

苏:我想现在你更加明白我刚才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的了:一个事物的功能是否便是那个事物特别有的能力.

色:我懂了,我同意这类说法.

苏:很好.你是否认为每一事物,凡有一种功能,必有一种特定的德性?举刚才的例子来讲,我们讲眼睛有一种功能,是不是?

色:是的.

苏:眼睛那么有一个德性吗?

色:有的.

苏:耳朵是否有一个功能?

色:是的.

苏:也有一类德性吗?

色:有的.

苏:不论什么事物都能这样说吗?

色:可以的.

苏:那么我问你:眼睛如果没有它特有的德性,只有它独特有的缺陷,那么眼睛能发挥它的功能吗?

色:怎样能呢?恐怕你的意思是指看不见,而不是指看得见.

苏:广义的德性,现在我们不讨论.我的问题是:事物之所以能发挥它的功能,是不是因为它有特有的德性;不能发挥它的功能,是不是由于有特有的缺陷?

色:你说得很对.

苏:耳朵如果失掉它特有的德性,便不能发挥耳朵的功能了,是不是?

色:是的.

苏:这种说法应用到其它的事物可以吗?

色:我想可以的.

苏:那么再考虑一点:人的心灵有没有一种非它不行的特有功能?比如管理.指挥.计划等等?除心灵之外,我们不能把管理等等作为其他任何事物的特异功能吧?

色:当然啦.

苏:还有,生命呢?我们可以说它是个心灵的功能吗?

色:再对也没有了.

苏:内心也同样有德性吗?

色:有的.

苏:色拉叙马霍斯,心灵如果失去了特有的德性,能不能十分好地发挥心灵的功能?

色:不能吧.

苏:坏心灵的指挥管理肯定坏,好心灵的指挥管理必定好,是不是?

色:应当如此.

苏:我们不是已经一致认为:正义是心灵的德性,不正义是心灵的邪恶吗?

色:是啊.

苏:那样正义的心灵正义的人生活得很好,不正义的人生活得坏,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