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部(第6/18页)

“西区。”

“谢谢。一会儿见!”我看着他猴急地匆匆离去。

黎明时,我从睡梦中醒来,约翰妮躺在我身边,因为天气太热了,我们不得不打开克劳德的沙发,将它展开,铺上几条宽大的床单,享受几扇窗户对流的斜风。突然,克劳德站在我身边,俯首看着我,他金色的头发挡住了他的眼睛,他抓住我的手臂摇晃我。不过,我并没有真正熟睡。他说:“好啦,昨晚把那个老家伙处理了。”我完全明白他的意思。我对他倒不是像伊万·卡拉马佐夫对斯乜尔加科夫 [21] ,不过我明白。可是我说:

“你为什么要去干那种事?”

“现在没有时间闲扯,我还拿着沾满鲜血的匕首和他的眼镜。想跟我一起去看看我们如何处置这些东西吗?”

“你干吗要去干那种事情?”我叹息着重复道,就像有人把我唤醒,告诉我说地下室又出现新的漏水处,或者厨房洗涤槽又有猫屎一样。不过,我还是拖着散了架似的身子起床,就像水手迫不得已又要去值班观察一样。我去洗了个澡,穿好丝光黄斜纹裤和T恤衫,回头见他站在窗户前,眺望街巷小径,茫然不知所措。“你到底干了什么啦?”

“我用童子军军刀朝他的心脏捅了十二次。”

“为什么?”

“他扑到我身上,说我爱你之类的话,说没我他就没法活了,说要杀死我,杀死我们两人。”

“我最后一次见你时,你正与普朗塔热内在一起。”

“是的,但他来了,我们喝酒,然后去了哈得孙河畔的草地上,带了瓶酒……我脱了他的白衬衫,将它撕成碎布条,用布条系着石块,然后用布条系住他的手脚,脱去我所有的衣服,把他朝河里推。可他就是不沉入河底,所以我不得不脱掉我的衣服,随后,我不得不涉水至我的下巴处,推他一下。于是,他漂到其他地方去了。脸朝下。我的衣服在草地上,是干的,天气很热,这你知道。我穿上衣服,在滨河大道叫了辆出租车,去问哈伯德该怎么办。”

“格林尼治村?”

“他开了门,身上穿着睡衣,我递给他一大堆血红的‘罪证’,并说:‘抽最后一根烟。’像你一样,他似乎感觉到发生了什么事情,你也许会说。他摆出最好的克劳德·雷恩斯 [22] 风度,来回踱步。将‘罪证’从抽水马桶里冲了下去。他让我去法庭申辩那是出于自卫,我确实也是自卫,天哪,杰克,不管怎么说,我是要坐电椅了。”

“不,你不会的。”

“我这里有这把匕首、可怜的弗朗兹老头的眼镜……他一直不断说的是‘弗朗兹·米勒就这么完了’。”他扭过头去,像水手那样扭过头去哭泣,但他没有哭,他哭不出来,我猜想他已经哭够了。“随后,哈伯德要我去自首,给我祖母打个电话,在新奥尔良找个好律师,然后自首。不过,我想见见你,老朋友,和你最后再喝一杯。”

“好的,”我说,“昨晚我刚从约翰妮那里借了三美元,你有多少钱?我们出去喝个一醉方休。”

“哈伯德给了我一张五美元。我们去哈莱姆。在路上,我可以把眼镜和匕首扔到莫宁赛德公园的杂草丛中。”事实上,我们一面说着这些话,一面飞奔似的走下六层楼梯。突然,我想起可怜的约翰妮还睡在楼上,对此事一无所知,于是,当我们走上街道时,我要克劳德等一会儿,我自己快步从楼梯返回,三步并作两步,在那么炎热的天气里,气喘吁吁,我进屋并没唤醒她,只是轻轻吻了她一下(后来她说,她记得那个吻),随后再次奔下楼梯,回到克劳德跟前,我们从一百一十八街出发,沿着莫宁赛德公园的石头台阶拾阶而下。越过哈莱姆和布朗克斯的所有屋顶,你能看见向上散发的热气,一九四四年八月的热气,从清晨开始就已经够令人讨厌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