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费玛的宽恕和忘却(第3/7页)

费玛向前倾过身体,为她点着她从手提包里拿出来的一支香烟。他在想:在大中午光天化日之下,在耶路撒冷的市中心,他们皮带上插着手枪,已经在那里四处逛荡了。疾病从一开始就潜伏在复国主义思想中吗?除了通过成为人渣的方式,犹太人就没办法重返历史舞台了吗?每一个饱受摧残的孩子长大后都得成为暴徒吗?在重返历史舞台之前,我们不已经是人渣了吗?我们是不是非得做残害者,要么就做暴徒呢?没有第三种选择了吗?

“二十五岁的时候,”安妮特继续说道,“在我谈了两三次恋爱、堕了一次胎、获得文学学士学位后,我认识了这位年轻的矫形外科大夫。一个文静、腼腆的男人,根本不像以色列人,想来你明白我这话是什么意思。一个温文尔雅的人,他小心翼翼地向我求爱,甚至每天都给我寄一封情书,但从没试图碰我一下。一个勤奋、诚实的男人。他喜欢为我搅咖啡。他认为自己是个平平常常、走中庸之道的人。作为一名资历较浅的大夫,他工作起来就像个疯子,一当班就是好几个小时,还要候诊,还要值夜班。他有一小帮知心朋友,那些朋友都很像他。他的父母是难民,像他一样有教养、识礼仪。认识不到一年,我们结婚了。没有任何波澜,没有任何动荡。他待我就像我是玻璃做的,想来你明白我这话是什么意思。”

费玛差点儿就打断了她:可我们都是这样;这正是我们亡国的原因。但他控制住了,什么都没有说。他只不过刻意将安妮特放在烟灰缸边上、这会儿正在阴燃的香烟头小心翼翼地给掐灭了。他将自己的三明治吃完了,可仍然觉得饿。

“我们把各自的积蓄和父母给我们的零花钱凑在一起,在吉瓦特扫罗买了一个小套住房。我们买了一套家具、一个冰箱和一个电饭锅。我们一起选购窗帘。我们从没有发生过争执。彼此尊重,相互友好。他就是喜欢让着我,至少这是我那时的想法。友好是描述我们俩关系的恰当词汇:我们俩总是尽力待对方好。待对方公平。我们展开比赛,看谁做得更体贴。接着,我们的女儿出生了。两年后,我们的儿子也出生了。耶里自然是一个通情理、尽责任的父亲。始终如一。从不动摇。准确的用词应该是可靠。他乐意洗尿布,他知道怎样洗蚊帐,还从书本上学会了烹调和园艺。只要工作闲下来,他就带两个孩子到城里玩。一段时间之后,他在床上的功夫甚至也有了进步。渐渐地,他认识到我并不是玻璃做的,想来你明白我这话是什么意思。偶尔在吃饭的时候他还讲上一个逗人发笑的故事。然而与此同时,他也养成一两个让我颇为气愤的习惯。都是没什么害处的小毛病,但他就是改不掉。比方说,用一根手指敲击东西。并非像大夫那样敲击病人的胸口。倒像敲门。坐在那里读报纸的时候,他就不自觉地敲击椅背,一下都停不了。好像他要竭力进到房间里去。他还把自己关在浴室里,在浴缸里向四处洒水,一洒就是半小时,同时还不停地敲击浴缸上的瓷砖,好像正在寻找一个密仓。他还有一个习惯:你对他说话,他总习惯性地用意第绪语Azoy[10]回答你。我对他说我发现电费单上有个错误,他就说A z o y。我们家的小姑娘对他说她的布娃娃对她生气了,他就笑着说A z o y。我干预他说:你为什么不能偶尔也听听孩子们在跟你说些什么呢?他所说的还是那句话,A z o y。他还会通过门牙牙缝吹出具有讽刺意味的口哨。也许既不是口哨,也一点不具讽刺意味,仅仅是撅起嘴唇将气流释放出来而已。我不知对他说过多少次他这样做会把我逼疯的,可他就是改不掉这个习惯。他甚至似乎意识不到自己又做这样的事了。但诸如此类的习惯毕竟都是让人心烦的小毛病;你能够学会容忍这些小毛病。毕竟还有酒鬼丈夫、懒骨头丈夫、与人通奸的畜生、性变态者和疯子呢。不管怎么说,我自己说不定也养成了某些他不喜欢的习惯,只不过他从来不说罢了。对他压根儿就无法克服的习惯,像敲击东西和吹口哨之类,我没有理由大惊小怪的。就这样,一年又一年过去了。我们把阳台封闭起来,又做成了一个房间。我们一起去欧洲旅游,买了一辆小汽车,更换了当初购买的家具。我们甚至还买了一条德国牧羊犬。我们把双方父母都送进了一家私人养老院。耶里尽了自己的本分。他努力让我开心。他对我们共同取得的一切很满意。也许只是我认为这样。然而,他仍然吹口哨,仍然敲击东西,偶尔还咕哝一句A z o 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