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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爱泼斯坦》这篇弗洛伊德式的小说中,罗斯更是惟妙惟肖地刻画了一个因循守旧的犹太怪老头。他憎恨生活中的美好因素,对热恋中的青年之间的爱抚不可忍受。尤为可笑的是,他有一个极端“洁身自好”的怪癖。受其影响,他的全家也多少沾有这一“洁癖”。不料一天,老伴在怪老头身上发现一块红斑。家里人以为这是老头行为不轨沾上的有梅毒之嫌的毒疮,闹得天翻地覆。老头一气之下心脏病发作,在弥留之际,老伴儿和家里人关心的只是如何除去这块红斑,对老头的真正病症却置若罔闻。这是对犹太家庭“神圣”性一个多么有力的抨击,对家庭成员间所谓的慈爱和温情又是一个多么辛辣的讽刺。难怪有些老一辈犹太人要对作者表示愤怒,斥他是个“反犹的叛徒”了。

罗斯小说的另一主题,是当今美国社会内部贫富两类犹太人生活方式的差别,以及新老两代犹太人在宗教伦理和思想感情方面的冲突。

《信仰的卫士》里的马克思中士是一位忠于职守的老兵。尽管饱经人间沧桑,他那颗犹太教徒的虔诚之心却尚未完全泯灭。因而,当他遇上三个调皮捣蛋的犹太新兵后,就深深地陷入内心的矛盾之中——是听任他们在宗教的幌子下做种种违反军纪的行为呢,还是摆出上司的架子厉行督职?最后,一个犹太新兵的厚颜无耻迫使他不得不采取报复行动。但事后,他又受到良心的谴责,感到人生无常,尽是受命运的摆布和愚弄。宗教在犹太人心目中本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千百年来,犹太教一直是犹太民族文化、传统、伦理、信仰的集中体现,也是犹太人和其他宗教的信徒之间流血冲突的根源。但到了今天,多数犹太人已失去了往昔的宗教狂热和虔诚。诚然,他们仍做礼拜,过宗教节日,遵守宗教惯例。然而,仅此而已。犹太教作为犹太民族标志的特殊地位已经一落千丈,它再也不是表达犹太人民族心理的传声筒了。这些戏剧性的变化,在《信仰的卫士》里有很好的体现。这是作者从军营生涯中获知的直接体验,值得读者细细品味。

现代美国社会中,犹太青年的苦闷,孤独,以及他与周围环境的格格不入,罗斯都在中篇小说《再见,哥伦布》里作了深入的描绘,使这些冲突披上了哲理色彩。

主人公尼尔·克勒门是位图书馆管理员,一个二十三岁的普通犹太青年。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他遇上了布兰达·帕丁金,一位周身散发着新暴发户铜臭的犹太富翁之女。尼尔一下子坠入了情网,布兰达代表着一种他从未享受过的物质文明:金银餐具、健身用品、宽敞的住房和豪华的摆设。他非常害怕失去布兰达,但又从未认真考虑过两人出身和经历的巨大差别,以及思想上的鸿沟。青春、激情往往是热恋中的青年常有的感受。尼尔就想闭眼不看现实,尽情地享受爱情梦境的欢乐。

但是在另一方面,尼尔还是忘不了纽瓦克犹太人聚居区的格拉迪斯舅母。那里有他所熟悉的一切,他的“根”也在那里。当他知道布兰达·帕丁金一家原先也住在纽瓦克,但现在又极力想忘掉这段往事时,他甚至对自己所爱的布兰达也产生了怨恨。为了进一步点明尼尔与纽瓦克贫民窟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作者还在小说中特意安排了一个富有象征意义的黑人小孩。那孩子天天到尼尔工作的图书馆来,在高更的油画前流连忘返。不知怎的,尼尔觉得在这大千世界里,只有他与这孩子才真正心心相通。两人都爱高更画里的世外桃源生活,但都无法摆脱现状和命运的羁绊。

毋庸赘述,故事的结尾当然是爱情破裂,情人分手。但这里作者笔锋突然一转,不去写失恋如何痛苦,却着重刻画起男主人公的心理活动来。在分手的那天晚上,尼尔站在布兰达的学校图书馆窗前,望着自己的影子陷入了沉思。一阵惆怅过后,他逐渐感到这段破裂的热恋并非春梦一场。至少,他对自己价值有了新的认识,这燃起了他对生活的新的希望。近旁柜子上堆放得整整齐齐的新书提醒尼尔:犹太新年已经临近,格拉迪斯舅妈正在纽瓦克盼他回家过节。自己的“根”还在纽瓦克,布兰达一家与他并不属于同一世界。到这里,《再见,哥伦布》的意义就超出了一般恋爱悲喜剧的范畴。它成了一面镜子,映照出现代社会里,一个犹太青年发现自身和寻找人生真谛的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