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第4/7页)

师父对于他的态度也有几分生气,经常后悔为什么当初要让这个没有信用而难对付的年轻人进来。他的忍耐时常面临严重考验,他知道戈特孟的品行,知道他对财物满不在乎,知道他有浪费癖,许多谈情说爱与时常殴斗的事情也使他越发急躁。他已经把一个吉卜赛人,一个没有信用的伙计收进来了,他也看不惯这个流氓的眼睛紧盯着自己的女儿李斯佩。虽然如此,师父对他还是忍耐再三,这并非由于义务感与胆怯,而是因为看见他雕成了使徒约翰的像。师父真是彻头彻尾地看不透,像这样一个从森林里跑出来毫无经验的流浪者,怎么会画出那样动人、那样美妙的蓝图?他正是因为这个缘故收留他的。无疑的,戈特孟虽然有脾气,然而他断断续续地完成了这个作品,这是其他伙计所不能够胜任的,甚至巨匠要完成这种作品也是不容易的。因此,即使师父很讨厌他,时常责备他,甚至常常大发雷霆,可是对于约翰的像,他却只字不提。

戈特孟昔时的青春年少,那种人见人爱、一副天真无邪的人品,在这几年里已渐渐地起了变化,变成了美男子,很能赢得异性的芳心,却不为同性所激赏。戈特孟的情绪与内在的性格,自从那齐士把他从修道院的酣睡中唤醒之后,再经过了流浪生活的磨炼,已经有了很多的改变,早已从漂亮、温和、虔诚与被众人所喜爱的修道院学生,变成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人。那齐士提醒了他,传授他女人的知识,然后放浪生活又使他饱受风霜。他已经没有朋友,心里只有女人,女人容易赢得他,只要对他频送秋波,他就经不起美目盼兮,这正是求爱的回答。何况戈特孟对于美还有极敏感的神经,尤其喜欢年轻的小姐。但在缺乏那种对象的时候,就是姿色稍差或青春已过的女人,他也来者不拒。他往往逗留舞场,接近任何年轻的姑娘,即使对方是个没有人喜欢的女人,也能获得他的同情,不但是同情,而且是永远的好奇。只要他开始对某一女人情有独钟,他就会一心一意喜欢上她几个星期,也许几小时。经验告诉他,每个女人都是美的,都能给予男人温存。即使相貌平庸的女人,不受男人喜欢的女人,也会有热情之火,不乏柔情蜜意;每个女人都有她的神秘与魔力,能获得男人的关怀。就是徐娘半老、姿色平平的女人,也能经由某种别的动作寻求弥补的。当然,年轻貌美的女人是要比那些老丑的更能赢得他的。他从不中途退却,有些女人在他三两天的恩爱之后,对他倍觉依恋;而有些女人则一夜之后,就把他弃之如敝屣了。

戈特孟认为爱与快感是真正能够温暖生命的,只有这些才能使生命富有价值。他不知道名誉心是什么,他认为主教和乞丐是一样的。他也看不起储蓄、财产,所以在他有了钱时,他就毫不顾惜地把钱花在女人的爱与性的嬉戏上,而且经常乐此不疲。他觉得情欲是迅速、短暂的熊熊野火,一触即发,瞬间又逝——这些似乎都是他所有体验的中心,并且形成他生命中的一切悲观论调。他把欲望视同那些悲哀与过去的恐惧一般单纯,认为爱即是献身。另一方面,爱又是忧,是喜。在爱的喜悦达于紧张的顶端时,接着就是烟消云散;内心深处马上感到忧郁与孤独,把人生明朗的一面又突然吞噬了。死亡与欢喜是相同的,有人把爱或情欲称为生命之母,也有人把它叫做坟墓或自取灭亡。人类之母的夏娃是幸福与死亡的根源,是永生与长逝在其中糅合成爱与残酷的一体。

他知道通往母亲之路,通往死亡与快乐之路,不是用语言与意识,而是用他血液中的深刻知识。生命这东西是父性方面的,是精神,是意志,是那齐士住的地方,不是他的故乡。现在戈特孟才完全开始了解他朋友的话,那齐士是与他相反的人。他也把这种差异雕进约翰像里,并明显地表现出来。戈特孟对那齐士的向往不仅是流了泪,而且还梦见了他。他要去追他,可是这是可望而不可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