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第3/7页)

戈特孟在这一年中学了不少,素描的手法也很有进步。师父除了木雕之外,也已教他试作黏土的塑像。他第一件成功的作品是个一尺多高的黏土像,那是丽娣雅之妹尤丽安甜美而富诱惑的姿态,深得师父的称许,他本来希望用铜镕铸的,可是没有实现,这个像要是给神父拿去用就未免太不贞洁、太世俗了。接着他用木头雕刻那齐士的像,雕成如使徒约翰的像,因为倪克劳喜欢,所以在完成时把它加入人家定做的耶稣钉十字架的像中,这项工作本来是由两个助手做了好久的,最后才交给师父完工。

戈特孟在雕那齐士像的时候,灌注了深厚的爱,并且在这工作中又发现了自己,发现了他作为艺术家的天职与灵魂。这一来,他渐渐地越了轨,而且时常如此:色情、舞会与酗酒、赌博、争吵,整天或几天都不去工场,或者工作时无精打采。但是他在雕使徒约翰像时,不断把他喜欢而想着的姿态,纯熟地从木头上表现出来,他只在心里有准备时工作,这时的工作是专心与谦虚的。由于他专心,不喜也不悲,不知生的快乐,也不知生的短暂,他的心中又有了那种虔敬的、光明的、纯洁的感情,这种感情曾经是戈特孟热衷朋友、乐于被朋友指导时所有的。站在雕像前面,用真正的意志造像的不是戈特孟自己,而是另一个人,是那齐士,是他正在挥动艺术家的手,把生命从以往与变化中跨出来,把他的本质表现在纯粹的塑像里。

戈特孟纯粹的作品经常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完成的,然而他却没有忘记师父是怎样完成圣母像的,所以在后来的星期日,他还时常去修道院看师父以前所作的那些雕像——那些雕像有几个最好的放在上面的廊下,正是用这种神秘与神圣的方法制成的——以便自己也会做出如师父所作的那种与众不同的、唯一的,更神秘而充满神圣的雕像,也就是人类共同之母的形象。啊,只有人的手才能做出那种仅有的艺术作品啊!这种作品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没有被野心与虚荣所污染的!可是他也早已知道,事实并非如此,人也可以造出别种像的,像美观的与赏心悦目的东西,用优越的技巧制造的东西,都是为了爱好艺术的人而做的,可以装饰教堂与会议室的。但是美好的东西不一定是神圣的或有真正灵魂的像。他知道倪克劳与别的师父所作的许多作品,不管外形如何的优雅,做工如何的精细,也只不过是用来消遣的东西而已。对他来说,这些技巧上的快乐,由于名誉心或好玩而制作出来的东西,却是悲哀与可耻的。

当他兴起这种念头时,他开始变得死般的悲哀。他认为雕出美如天使的像,或是其他玩具,即使再美好,也不是艺术家值得做的事。这些对于手艺人,市民与易于满足的人,也许是值得的,但对他却不。他认为如果艺术与艺术界不像太阳那样燃烧,不像风暴那样狂飙,只是看重愉快、舒适与些许的幸福,都将是没有价值的。他寻求的是别的。一个美丽得像小花边细工的玛丽亚王冠,用金箔纸包得如镀金般光滑美丽,即使能卖好的价钱,也不配称为艺术品。师父倪克劳为什么愿把这种工作都全部接受下来呢?他为什么要雇两个助手呢?当市议员与修道院院长到他这里定做大门和讲台时,他为什么手持码尺,听他们讲上个把钟点呢?这只有一个理由,一个卑俗的理由:师父自以为是有名的艺术家,一个订单络绎不绝的艺术家,因此他要积聚金钱,却不是为了事业或享受,而是为了女儿的嫁妆、襟饰与缎子衣裳,为了满是贵重的被盖与胡桃木床,仿佛这位美丽的小姐不晓得在任何干草堆上也同样可以做爱似的。

戈特孟在作这种观察时,连来自娘胎里的血液都激动了,流浪者的夸耀与轻视,使他打从骨子里反对安居与拥有财产的人。他有时甚至反对得几度想要逃走和抗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