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小悦悦事件的15种反应的思考(第2/4页)

“因为社会环境不好会导致我们缺乏安全感,尤其是2006年南京彭宇案的判决,即法官与反咬一口者徐老太的儿子派出所所长互相勾结,以及“你没有撞人,为什么做好事”的强盗逻辑,而非“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程序,影响特别恶劣,导致不少人都不敢做好事,生怕给自己惹麻烦。这件事情一天不还原真相,老百姓就不会相信司法公正,不少人也不会主动救人。因此国家更要对公检法等政府办事人员进行监督。美国有一条法律专门用来保护好心人,这条法律叫做《好撒玛利亚人法》,我们应该这设立‘保护好人法’,而非‘见死不救法’。

“应该说,彭宇案等相关的救人者被反咬一口的案件影响是巨大的。一是,选择有策略地救人。即尽量不接触当事人的情况下想办法救人。二是,害怕被反咬一口,见死不救。三是,本来就冷漠不会救人,现在更加以彭宇案等为借口加强其冷漠。所以社会上才会出现说那个阿姨“救人是为了上电视出名”,以及“别人不管,我为什么要管”,“又不是你的孩子,管那么多闲事干吗”之类冷漠的非人性的言论。四是,长此以往,中国人的性格和精神都会有很大的负面改变,社会更加是一盘散沙。

“故此,法律、教育、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刻不容缓,它们是外在的建设。而每一个人负起自己的一份责任,则是内在的建设,即精神道德的转变。美国的保护好人法就让人有法可依,做好事没有顾虑,这样就激起被压抑的善念,以及慢慢淡化被强化的冷漠。”

其三,有人说这说到底还是钱的问题。捡垃圾的没有钱怕什么,命有一条,其他人家里还有很多人要养,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我评论:“这不是钱的问题,是人心的问题,为什么最没钱的捡垃圾的阿姨会救人,而其他衣着光鲜的、开车的,甚至那个拉着小孩的母亲都不理?而且那个捡垃圾的阿姨虽然没有什么钱,但也有家人,如果被反咬一口,其家人也要负责。即使惹不起,打个110或120之类的电话总可以吧。这也是一种帮人的方法,否则轮到自己只能等死。”

其四,那附近有人反而说那个阿姨多管闲事,要出名,想上电视。

我评论:“说这话的人连基本的人性观念都没有,同时也可能被电视上的出名或炒作风气迷昏了头。何况那个阿姨事前事后也并没有得到什么利益,还把奖励给小悦悦作医药费。她做这事情是本能的反应,是出于一个人对生命的最基本尊重。现在的人们对什么事情都可以说是炒作,太可怕。鲁迅一生批判看客精神,在这件事情上,看客连看都不看。所以鲁迅“反抗绝望”,但绝望了如何反抗?至少大学生好一点吧?也很难说。说不等于牢骚,也是在做,而且说也是一种表达,是唤醒。”

其五,有人说这种事太多了,管不了那么多。

我评论:“如果说路上的乞丐你不管是怕骗钱,网上的求助你不管是怕被骗,那么这种亲眼所见的事情都不管,只能证明你的心冷漠到极点,或自私到极点,用陈丹青的话说就是‘中国人的信仰就是,去他的,关我什么事,活下去最要紧’。所谓五千年文明古国、礼仪之邦都变成了什么?我想作为工薪阶层至少自己每年自己拿出一两千元或几百元不等,去帮帮现实中已被确认的需要帮助的人是应该的。

“我的一位博士同学说,她上课也跟学生说了:‘关于这类事情,你只要按一个推己及人的思路来看就好了。如果摔倒的是你的奶奶,你要不要去扶?希不希望你不在场时别人去扶?如果被压的是你自己的孩子,要不要去救?希不希望你不在场时有人去救?’可以肯定的是,人们都希望自己及家人在危难时得到帮助,但是自己亲身遇到这类事情的时候却躲避,这本身就很荒谬。所以说如此冷漠的话的人,轮到自己只能等死,也活该!因为每个人遇到事故的概率几乎是均等的,谁也不知道哪一天自己会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