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舞女郎(第3/9页)

莱拉笑笑,露出她那颗充满智慧的牙齿。“不该在晚上搞什么活动的,难道这些人笨到连这都不懂?”她说,“那些男人们才不会让他们的老婆晚上独自出门。而单身的害怕一个人走在马路上,反正我怕。”

“我不怕,”安说,“只要待在干道上,有灯光的地方。”

“那你就是个傻瓜,”莱拉说,“你不知道离这里三个路口的地方有个女孩遇害了吗?她浴室的窗户没上锁。有个男人从窗口爬进来,割断了她的喉咙。”

“我总会拿着我的雨伞,”安回答。当然,有些地方就是去不得的。比如说,斯科雷广场[6],那里常常有妓女出没,说不定会被人跟踪,甚至更糟。她试着向莱拉解释,她不习惯这种情况,一点也不习惯,在多伦多你可以在城里到处走,嗯,基本上随便去哪里,绝对不会遇到麻烦。她接着说,这里似乎没有一个人明白,她不像他们,她是从别的国家来的,是不一样的;但莱拉很快就听厌了。她要回去继续读托尔斯泰了,她说,把烟扔进那杯没喝完的速溶咖啡里。(对她来说不够浓吧,我猜,安心想。)

“你没什么好担心的,”她说,“你不错了。至少你家里没有差点和你断绝关系,就因为你在做自己想做的事。”莱拉的父亲一直给她写信,催她回土耳其,家人已经在那里替她选好了完美的丈夫。莱拉已经拖了他们一年,兴许她还能再拖一年,可是最多就这样了。那时候她绝对不可能把毕业论文写完。

自从她搬出去之后,安就不怎么看到她了。在这里,人们很快就会消失不见,消失在那些川流不息、满怀希望和绝望的泱泱过客之中。

没人给她写信,催她回家,也没人为她精挑细选一个完美的丈夫。恰恰相反,她能想象母亲泄气的表情,那张渐渐晦暗和消沉下去的脸,倘若她突然宣布自己打算退学,放弃追求的梦想,来交换命运的安排,然后结婚成家。就连父亲也不会高兴的。要有始有终,他会说,我没有做到,看看我的下场。阿沃扭路尽头的那间平房,旁边就是加油站,高速公路的汽车轰鸣此起彼伏,如同海浪一般,尾气摧残着母亲为了遮住汽油泵而种下的那排榔榆树篱[7]。她的两个哥哥双双高中辍学;他们不是安那样的好学生。一个现下在印刷厂工作,并且结了婚;另一个辗转到了温哥华,没人知道他在做什么。她记得她第一个真正的男朋友,魁梧结实,脾气随和的比尔·德克,他那辆漆成双色的汽车,消音器总是会掉。他们常常把车停在小路上,隔着层层叠叠的衣服抚摩彼此。不过,即使是身处那团感官肉欲的迷雾,那枚他们用气息和肌肤在彼此身边结出的丝茧,即使有那些保持联络的电话交谈,那个时候她就已经知道,这件事情她不能太过投入。如今他十有八九已经松弛发胖,安定下来了。在那之后,她也和男人谈过恋爱,但她都用同样的方式对待他们。慎之又慎。

诺兰太太的后屋也好不到哪里去。一扇窗户外面能看见隔壁的殡仪馆;另一扇外面是个庭院,里面的草被诺兰家的孩子们挖得一干二净,如今成了一摊有点被冻住的烂泥。他们养的狗,一条杂种德国牧羊犬,就拴在院子里,孩子们一会儿去抱它,一会儿又折磨它。(“吉米!唐尼!给我放开那条狗!”“别去弄它,它脏得要命!你看看你!”安捂住耳朵,研读关于地下商场的书。)她试过把房间装饰一下,她在厨灶前面挂起一匹马德拉斯布[8]当帘子,她放上几幅版画,巴洛克风格的吉他静物,还有抚慰人心的立体派水果作品,她还在窗台上种了些香草;她需要一个不那么恶劣的环境,至少得尽量努力。可是这些东西都没多少作用。到了晚上她就戴上耳塞。她以前不知道好房难求,不了解这整片地区就是一个挤满学生的贫民窟,不清楚租金如此之高,能租得到的地方如此寒酸。明年就不一样了;她会提前来,精挑细选一间最好的。诺兰太太的这间绝对是别人挑剩下的。用同样的价钱能租到好得多的地方;甚至能租下一整间公寓,要是愿意住进真正的贫民窟的话,那些贫民窟在狭窄的街道上延伸,两旁林立三层楼的木头房子,芥末黄和烟灰的色彩正渐渐褪去,位置也更靠近河边。不过安不觉得自己能在那里生活。要是房间在一栋状况不错的老房子里,一条安安静静的后巷当中,再有一扇小小的彩色玻璃窗,会更符合她的心意。她的朋友耶慈可就有一间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