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饰[1](第2/11页)

我在黑色大衣里面穿了一条厚实的粗花呢裙子,颜色是灰的,还有一件棕色的毛衣,只有一个不太明显的洞,我觉得那个破洞非常宝贵,因为那是你的香烟烫出来的。毛衣里面是一条衬裙(太长),一个胸罩(太小),内裤上印着小小的粉红色玫瑰,也是从菲林地下室买来的,只要二十五美分,一美元买五条,还有一双尼龙长袜,用来固定的吊袜带太大了,在我的腰上滑来滑去,弄得袜子在腿后的接缝也跟着绕圈,活像理发店门外的转筒。我吃力地拖着一个行李箱,箱子实在太重——那时候没人背帆布包,除非是参加夏令营——因为里面装着我另外一套分量十足的大尺码衣服,还有六本十九世纪的哥特小说和一叠空白的纸。另一只手上的重量和行李箱不相上下,那是我的便携打字机,还有菲林地下室的手提袋,巨大无比,深不见底,仿佛坟冢一般。现在是二月,北风呼啸,把黑色的大衣刮到我的身后,我的塑料雨靴在结冰的人行道上踉跄着前进,在路过的一扇商店橱窗里,我看到一个女人,衣着臃肿,满脸通红,行色匆匆。我无可救药地陷入爱情之中,正要到火车站去,企图逃离。

如果手头宽裕一点,我要去的就该是机场了。我会去加利福尼亚,去阿尔及尔[6],去一个殷勤、陌生,最要紧是暖和的地方。可实际上,我的钱只够一张往返车票,加上在塞勒姆[7]三天的花销,另一个不算太远又有点名气的地方是瓦尔登湖,但冬天里并没有什么好看的。我早就为这次出行找好了说服自己的理由:去塞勒姆要比去阿尔及尔更有意义,因为按理说我是去做一个关于纳撒尼尔·霍桑[8]的“作业”的。“做作业”,他们如此称呼;他们现在还是这么叫。我可以沉浸在那里的气氛中;也许那篇维系我学术生涯的,非写不可的论文就会从这段兴味索然的经历里生发而出,如同人行道上的裂缝里萌出一朵发育不良的蒲公英。那些凄凉萧索的街道,那种清教徒式的忧郁[9]加上二月潮湿的海风,会像一头扎进冷水里一样,刺激我负责思辨的感官,让它开始工作,还有我的那些天赋,删减字数,编写看上去有理有据的脚注——迄今为止,这些技能保证我能拿到那点微薄的学术经费,聊以为生。而最近的两个月,因为一场没有回应的单恋,这些本事统统瘫痪。我以为,从你身边离开几天能给我时间把事情想清楚。而随后的经历告诉我,这样做一点用也没有。

在生命中的那段时期,单恋似乎是我唯一能够体会的感情。当时这让我非常痛苦,可是回想起来,我发觉它自有好处。它带给我其他恋爱关系中所有的情感波澜,却不用担负任何风险,它并不妨碍我的生活,虽然这生活乏善可陈,却是我自己的,而且按部就班,它也不用我做出任何抉择。在严酷的现象世界里,我也许得要脱下那些不合身的衣服(在一片黑暗之中,或是在卫生间里,如果可以的话:没有一个女人希望男人看到自己的安全别针),但理念世界中的罗衫却安然无恙。那时候我还相信形而上学。我那个柏拉图式的自我[10],看上去像个古埃及的木乃伊,一旦启封层层神秘包裹的物体,它可能会,也可能不会化作尘埃散落。而单恋不需要我宽衣解带。

倘若,就像已经发生过的那几次一样,倘若我的爱也必须付出,倘若一段关系变成一个关于未来的问题,关于做出一个决定,然后不可避免地引向那种刮擦声响,心爱的人用电动剃须刀刮着胡子,而我刮着结在他早餐盘子上的鸡蛋,我就会惊恐万状。学术研究的经历让我对某些时刻非常熟悉,那些最亲密的朋友,最信赖的同伴,长出毒牙或是化成蝙蝠的时刻;这些片段都在意料之中,对我而言并无多少可怕之处。另一种瞬间才更难招架,忽然如梦初醒,发现我正在爱着的人不是冷漠却令人无法抗拒的半神或怪兽,而只是一个人类。赛普克在烛光中见到的并不是身背双翼的神祇,而是一个鸡胸、满脸粉刺的青年,这才是她要花那么长的时间赢回真爱的原因[11]。爱上一个神灵比爱一个凡人容易,但爱上凡人更需要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