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比·天/现在(第2/5页)

“你是说班恩和那天晚上,对吗?”

“对。”

如果莱尔知道我对班恩改变看法,一定会沾沾自喜;我可以想象他穿着搞怪的紧身夹克,对着杀手俱乐部的成员大发议论,说他是怎样说服我去探望班恩的。“一开始她打死也不肯去,我想她是害怕发现班恩不为人知的一面,或是发现自己不为人知的一面。”台下的人仰望着他,为他的所作所为感到高兴。想到这里我就一肚子火。

我真正想找的其实是黛安阿姨。我自七岁起的十一年孤儿生涯中,有七年多由她照顾。案发后,她是第一个收留我的人,我提着一箱行李住进她的房车。我的东西就只有这么多:几件衣服和几本爱看的书,没有一件玩具。蜜雪每晚睡觉时总爱把娃娃围在身边,说是睡衣派对;她被勒死的时候还尿失禁在娃娃身上。我还记得凶杀案当天黛安阿姨送了我们一本贴纸本,有花朵、猫咪和独角兽,后来是不是埋在废墟里了?

黛安阿姨买不起新房子。我妈的寿险理赔全都拿去替班恩请像样的律师了。黛安阿姨说我妈一定也会这么做,但是说的时候却垮下脸,好像在教训我妈似的。总之我们一分钱也没拿到。因为我长得矮,所以可以睡在储藏室,这里本来应该是放烘干机的地方,黛安阿姨甚至还帮我油漆了一下。她时常加班,还要抽空带我去托皮卡市看心理医生,还要努力疼我爱我,我知道她拥抱我的时候有多痛苦;我这个讨厌鬼在提醒她亲妹妹遇害的惨案。她的手像呼啦圈那样圈着我,好像在玩圈住我、但又不能碰到我的游戏。尽管如此,她每天早上都还是会对我说,她爱我。

接下来十年,我毁了她的车两次,打断她的鼻梁两次,偷她的信用卡去卖,还害死了她的狗。狗死了之后,她终于彻底死心。格拉西亚是黛安阿姨在案发之后买的杂种狗,毛发蓬松,没事就喜欢乱叫,身长不过黛安阿姨的手臂;比起我,黛安阿姨更宠格拉西亚,至少我是这么觉得的。我嫉妒那只狗嫉妒了好几年,看着黛安阿姨帮它梳毛,看她那强而有力的大手握着粉红色的塑料梳子,看她的发夹夹在它须状的毛上,看她从皮夹中掏出格拉西亚的照片,而不是我的。格拉西亚很喜欢我的脚,尤其是残废的那一只,只剩两根脚趾的那一只。它老是爱闻我那瘦骨嶙峋的食指和小指,仿佛嗅到什么不对劲似的,这让我更加讨厌它。

高一升高二那年暑假,我不知道为什么被禁足了。当黛安阿姨出门上班后,我坐在热死人的房车里,越看那条狗就越生气,我越生气它就越暴躁。因为我不肯带它出去散步,它就疯狂地绕圈子,在房车里到处跑,一边跑一边叫,还跑来咬我的脚。我蜷曲在椅子上,抚平怒气,假装在看连续剧,然而脑袋里正疯狂运转着。格拉西亚转了几圈又停下来,咬我残废的那只脚的小指,犬齿扣紧,头左右摆动。我记得我当时心想:要是这只畜生把我的脚趾咬得一根也不剩的话……想一想自己的窘境,我越想就越气:我没有左手无名指,这辈子休想套上结婚戒指,而我少了三根脚趾的右脚害我明明住在四面环陆的市镇,走起路来却像摇摇晃晃的水手。班上的女同学都笑我的无名指“畸形”,这更惨,“畸形”还包括了古怪和诡异的意思,让人一看到就会哈哈大笑。不久前医生才说,其实当初根本不需要截肢,是乡下医生小题大做。我一把抓住格拉西亚的腰,摸到它的肋骨,感觉到这个小东西打了个哆嗦,这让我更生气;我把它从地上提起来(它的犬齿害得我的脚趾皮开肉绽),把它丢到厨房——它撞上尖利的料理台,全身抽搐,血流满了整张油布。

我不是故意杀死它的,但它还是死了。我在房车里来回踱步,试着想清楚该怎么办才好。黛安阿姨回家了,还买了炸鸡回来给我和格拉西亚吃,但是格拉西亚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而我只是一再重复“它咬我”。